中国书法是书写汉字的艺术,也是中国特有的一门艺术。在以毛笔为书写工具的时代,参与书法活动的人非常广泛,凡是读书人自幼就得开始习字,由此学习书法的基本技巧,此后相伴终身,所以书法又是中国最实用、最普及的艺术。
书法的历史很悠远,可以追溯到三千多年前的殷商时代。那时的甲骨文和金文(青铜器铭文)是今天所能见到的最古的汉字,也是中国最古的书法“作品”。金文书法带有美化装饰的倾向,体现了整肃端庄的标准美。后来的秦朝的小篆刻石、汉朝的隶书碑刻、唐朝的楷书碑刻,还有那些装饰性的瓦当文、美术化的花样字,都接续了殷商金文书法的这一传统。甲骨文书法是当时日常的书写样式,显示出当时手写体的生动活泼。后来的楚简、汉简、名家尺牍,都是日常文字书写活动留下的遗迹,饶有随机变化的书写笔趣。我们还看到这样一个现象,书法史上最动人的作品,如东晋王羲之行书《兰亭序》以及他的行草书尺牍,唐朝颜真卿行书《祭侄稿》、宋朝苏轼《黄州寒
黄庭坚书法在中国书法史上具有很高的地位,他的书法美学思想也有许多可资借鉴的精粹。对于他的书法,历代聚讼纷纭,毁誉不一,但主流是肯定、赞赏的,诸如苏轼、刘熙载、周星莲、康有为等人都在著述中推崇备至。康有为《广艺舟双楫》中说:“宋人之书吾尤爱山谷,虽昂藏郁拔,而神闲意浓,入门自媚。”后世学黄书而有成者亦甚多,如明代的沈周、文徵明,清代、近代的康有为、吴昌硕、齐白石等名家大师。
黄庭坚书法美学思想是可贵的,深入研究他的书法美学观有助于我们全面、公允的认识、评价他的书法,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从他的书作中感受他的人格美、气度美。另外,他的书法美学思想还能给予我们的书法创新以良多的有益启迪。
一、黄庭坚书法美学思想的成因
黄庭坚书法美学思想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因素。从历史角度看,赵宋王朝极富变革精神。哲学思想方面,理学分宗立派;文学上,宋词取代唐诗成为主导;美术上,文人画日趋成熟;书法上,一大批书法家直抒胸臆,力
苏轼作为书法“宋四大家”之首,其成就十分显著。他的书法美学核心思想是尚自然。在其书法美学思想体系的构建中,“自然”的内涵不断充实,外延不断扩展,包含着本与末、道与艺、人品与书品等本体论范畴和创作论上的无意于佳、放意自适状态以及风格论上的自然平淡。他的书法成就正是他书法美学思想的具体体现。
一
苏轼在强调“知其本末”的基础上,还指出要知其法度,能通其意,然后才能出新意的道理。他认为“知书不在于笔牢,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书体各有法度,书法的法度包括各种字体的布局、结构等,都有规律可寻,书法艺术就是要在法度规律的基础上进行构思和布局,加以变化,突破创新。他指出各种书体都有矛盾和难度,所以“凡世之所贵,必贵其难。真书难于飘扬,草书难于严重,大字难于结密而无间,小字难于宽绰而有余”,只有在掌握法度的范围内才能解决这些矛盾和难度。他又说“物一理也,通其意,则无适而不可”,他认为万物之间都
欧阳询在初唐四家中,以其强烈的美学风格卓然独立。他在继承魏晋六朝书法美学特点的同时,自觉吸收北朝康健爽达的美学风气,形成重法尚意的美学思想。其书作亦表现出质妍互重、骨韵兼并的美学风格。
艺术家的美学思想深受时代审美风尚的影响。初唐时期“,海日生残夜”,艺术亦表现出盛大宏阔之美。艺术家的气质中,道家、儒家、佛家诸种思想杂融并存;艺术形式中,书法、雕塑、诗歌、绘画、音乐皆盛极一时。仅就书法而言“,书家之盛,不减于晋”[1],书法艺术进入了一个新的繁盛阶段。然而,“江春入旧年”,书家多尊晋宗二王,书法多继承因袭,然而,欧阳询独从六朝遗法中蝉脱而出,力创楷书的新气度,因而形成质妍互重的美学风格。
一、欧阳询书法美学观与初唐四家之不同,首先表现在对继承与创新关系的认识上
欧阳询的晚年,进入被后世称颂的“贞观之治”时代。唐高宗继位,推行了许多新的文化政策,初唐文化呈现出别样的繁荣。在书法艺术方面,初唐统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