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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變之法】不變之法的意思

更新時間:2026-07-14 08:30:51

不變之法

  • 不變之法的意思:

    不可改變的法則。

  • 不變之法的拼音:

    bù biàn zhī fǎ

  • 不變之法的出處:

    《尹文子·大道上》:「不變之法,君臣上下是也。」

不變之法的基本信息

  • 【常用程度】:  

    一般成語

  • 【字數】:  

    四字成語

  • 【簡拼】:  

    BBZF

  • 【感情色彩】:  

    中性成語

不變之法的字義分解

  • 不讀音:bù
    [ bù ]

    1. 副詞。

    2. 用在動詞、形容詞和其它詞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詞或名詞性語素前面,構成形容詞:不去。不多。不法。不料。不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謙)。不刊(無須修改,不可磨滅)。不學無術。不速之客。

    3. 單用,做否定性的回答:不,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問:他現在身體好不?

  • 變讀音:biàn

    (1)(動)和原來不同;變化;改變:情況~了。

    (2)(動)改變(性質、狀態);變成:後進~先進。

    (3)(動)使改變:~農業國爲工業國。

    (4)(形)能變化的;已變化的:~數|~態。

    (5)(動)變賣:~產。

    (6)(名)有重大影響的突然變化:事~|~亂。

    (7)(名)指變文:目蓮~。

  • 之讀音:zhī
    [ zhī ]

    1. 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係:赤子之心。

    2. 助詞,表示修飾關係:緩兵之計。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 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爲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爲公」。

    4. 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閒視之。

    5. 代詞,這,那:「之二蟲,又何知」。

    6. 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

    7. 往,到:「吾欲之南海」。

  • 法讀音:fǎ

    (1)(名)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強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條例等行爲規則的總稱:憲~。

    (2)(名)方法、方式:寫~。

    (3)(名)標準樣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義;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術。

    (5)姓。

    (6)(動)效法:~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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