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贵族凭着强大的兵力,无限制地压迫被征服的民族,汉族所受的压迫特别厉害,不管从精神上还是生活中,人民生活都非常痛苦。
元朝在政治上只许蒙古人和色目人(指葱岭以西各族的人)做各级长官,汉人和南人(汉人指黄河流域的汉族和西北等族,南人指长江以南的汉族和其他民族)只能得到次要的职位。
考试时候也是不平等的,汉人和南人除了一般科目外,还要加考蒙文和回文。
他们恐怕汉族反抗,不准民间藏有兵器。并且把每十户编为一甲,蒙古人当甲长,监视人民的行动;甲长的衣食,还得由人民供给。蒙古贵族的统治者就是这样故意地制造民族隔阂和民族矛盾。
蒙古贵族在征服中国过程中,把好多肥沃土地赏给皇族功臣做了牧场,民众的马匹也被抢夺了好多。元朝商业发达,大商人的资本非常雄厚。他们收买大批土地,承包国家的税收,加重对农民的剥削。汉族的地主也是照样广占田地,剥削农民。元朝政府修道路、开运河、建造宫殿,花费了很多的金钱,于是大量发行纸币,人民因此吃了很大的苦头。
汉族尊师重儒,蒙古贵族却侮辱儒士,认为他们连工匠和娼妓都不如,仅仅比讨饭的乞丐好一些,因此有“七匠、八娼、九儒、十丐”的传说。由此也可想到元朝对汉族风俗习惯的不尊重。
喇嘛僧的横行可说是元朝对汉族以及大多数少数民族的宗教压迫,同时也是政治、经济、社会的压迫。喇嘛教本是佛教的一派。元朝初年,喇嘛教的头领八思巴得到忽必烈的信任,被尊为帝师,掌握了西藏的实权。从此,不但西藏受了喇嘛教的管理,而且喇嘛僧在中国內地也横行起来。他们抢占民间的房舍,掠夺民众的财物,侮辱良家妇女,发掘宋朝的陵墓,什么坏事都做。民众无处伸冤,有的起来反抗,政府又规定打了喇嘛僧的要断手臂,骂了喇嘛僧的要割舌头。喇嘛僧得到政府这样的保护,当然更是横行无忌了。
汉族的豪绅、地主、大商人,也勾结喇嘛僧和蒙古贵族一同压迫人民。压迫的结果,到处爆发了农民起义,韩林儿、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朱元璋,都是著名的起义领袖。这次的起义和以前的农民起义稍有不同,就是除了反抗朝廷的剥削以外,还带有反抗蒙古贵族的民族解放的色彩。
朱元璋是濠州(安徽凤阳县)的贫农,小时候曾做过游方僧,也就是在四方乞讨的和尚。他从困苦的环境中获得了丰富的社会经验,又得了谋臣刘基(就是刘伯温)和勇将徐达、常遇春、藍玉等人的帮助,消灭了群雄,推翻了蒙古贵族的统治,建立了明朝。
元朝真的是不得民心,虽然他承认我们的文化好,也愿意学习我们好的东西,但是其骨子里还是看不上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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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对汉人真的很残暴吗?看看当年的这些制度就明白了
中国的每个朝代在建立之后,都会积极编撰之前朝代的史书,希望能够从中吸取到一定的经验教训,从而更好的维系本朝的统治。汉族人一直带有的排外思想,使得后世的朝代在总结元朝覆灭的经验时。就会自觉不自觉的加上因为其是少数民族,所以思想落后,统治残暴,加速了其统治朝代的灭亡。我认为,这种观点是值得探讨的!
许多人都以为,在蒙古族执政期间,实行暴虐的统治方针,刻意打压汉人。将当时社会上的人分为三六九等,不少人还举出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以及在元顺帝时期,有大臣建议杀尽汉人百家姓中占比最大的“五大姓”的例子来证明自己的观点。笔者以为,这些观点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我们不妨对这种观点进行一定的分析。
当年,蒙古军队参与到金国与宋朝的战役中,根据史书记载,蒙古族的军队确实杀了不少手无寸铁的平民。但是这些平民中女真人也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同时,当时的汉族地方实力派也参与其中,也就是说,这些平民的死亡,不仅仅蒙古人有责任,我们汉族人的自相残杀也不容忽视。这种现象也反映了当时很多汉族人的劣根性。
随着战事的不断加剧,进入蒙古上层的贵族官员的素质也越来越高,他们也在逐渐调整对于汉人的策略。其中以忽必烈为代表的改变是最为明显的,在忽必烈成为皇帝之前,他执掌的华北地区就采取了与汉人友好的策略。他制订了一系列的军队管理方法,其中就包括禁止军队对平民进行骚扰,同时,他还积极恢复因战争而被破坏的汉人经济,争取安定民心,给汉人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为了更好的执行这个政策,他选任良贤,主持地方大局。同时积极和地方乡绅合作,从基层建设入手,让这些居无定所的人民依附在土地上去闯找的价值。同时这种做法也让元朝的统治更加稳固。
随着元朝疆域版图的扩展,南方的中下游地区也成为了他们的土地。而长江流域一直以来都是农业生产的重地,军队建设的速度跟不上元朝军队版图扩展的速度,当时不少文臣就积极进谏,希望蒙古军队能够改变自己的作风,减少嗜杀。最有名的一个例子就是,蒙古大军在攻克襄阳城时,大汉折损。他留下遗愿,要让整个襄阳城的人为他自己陪葬。可后来忽必烈在攻克襄阳城后却下令禁止屠杀百姓。这个结果的发生出了吕文焕当时主动投降,避免了的蒙古人死亡外。还有就是忽必烈在对于不断扩大的国家治理过程中,找到了一个正确的方法去安定民心,维护自己的统治。
再回到前文中有人提到的“四等人”制度。这个在元朝时期的体现多在司法方面,偏袒蒙古人与色目人。可是如果将这个“四等人”制度放大到整个社会来看,去判定元朝暴虐,这明显是不符合逻辑的。
最后一点就是元朝的军队强大带来了元朝的版图强大。但是对于元朝的版图掌管却大部分是汉人武装,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达鲁花赤”官印。
汉族人担任主管工作,取得了很多地方的实际控制权。正如组织学家马奇所说的那样。对于一个政策,只有好的执行才能够将其延续下去。而每个好的执行,必定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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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的覆灭是注定的,毕竟严重的种族歧视给社会带来的不稳定,严重的剥削使得底层农民根本没有活下去的基本保障,农民起义也就没有什么稀奇了。
1368年,朱元璋率领的农民起义军彻底打败了元朝军队,迫使元顺帝退回漠北,彻底结束了元朝仅仅几十年的统治。
但谁想到,随着元朝统治的结束,居然有很多汉人还为此而自杀。这是为什么呢?
这些人中较为典型的有郑玉、王翰、沈梦麟、杨维桢和藤克恭等几人。
郑玉这个人在当时的儒士当中,名气还是较大的。初时,朱元璋要给他个官职,可他呢,无论如何也是不愿去做官。甚至到了后来,朱元璋的部下威胁郑玉去朝廷当官,可这个郑玉却称“荷国厚恩”,不能够辜负元朝,竟然自杀了!
王翰在当时也是较为出名的儒士了,在元朝当中还是个二品的大员。在蒙元退居漠北之后,也不远两朝为官就退隐了。可还是被有心的朱元璋给找到了,也是一心想要王翰出来帮助他治理朝廷,为他做事。可是,这个王翰也是很有骨气,在把自己的儿子托付给被人之后,也自杀了!
除此之外,还有沈梦麟、杨维桢和藤克恭等几人也都是如此,对元朝可谓是非常的忠心了。尽管蒙元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朝廷也还有很多问题,但是他们内心的坚守,一直没变,内心的从一而终的儒家之心没有变!
蒙元在中原的统治,仔细算来也仅仅只有几十年而已,那么这些汉人为什么要为元朝的灭亡而自杀呢?实际上,尽管这个王朝没有统治多长时间,但这些汉人臣子却逐步在内心认可了已成既定事实的政府,在儒家君臣大义的影响下,君子自当从一而终,为了君上为了朝廷,宁死也不两朝为官!
当然了,在元朝灭亡退居漠北后,那些自杀的人,基本上都是中下层的官员,处于顶层的高官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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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波罗所见的杭州市廛,是中国都市的外貌。马致远笔下的元曲,是士大夫地主阶层在象牙塔中的安闲生活。事实上大多数中国人都在水深火热中,接受亡国奴的待遇,包括马可波罗所称道的杭州那些衣服华丽的男女人民。
蒙古人在上世纪(十三)曾发挥出他们可惊的军事才能,缔造一个空前庞大帝国。但他们的政治才能却落后之极。蒙古人向外扩张,并没有任何政治理想,如中国儒家学派所倡导的吊民伐罪,也没有任何高级情操的动力,如基督教、伊斯兰教传播福音到天涯地角。蒙古人向外扩张的目的,只有两个:一是掠夺财富;一是满足征服欲望。了解蒙古帝国的野蛮本质和立国精神,就容易了解汉人所受迫害的沉重。
蒙古人根本轻视汉人,所以列为第三等和第四等国民。在蒙古人眼中,汉人除了供给他们固定的田赋外,没有别的用处。第一任大汗铁木真即曾规定,杀蒙古人的偿命,杀中亚人的罚黄金四十巴里失(一巴里失大概折合二两银币),而杀死一个汉人,只要缴一头毛驴的价钱就可以了。遇到征伐战争,差别待遇较平时更甚。
蒙古统治中国,从基层起就有严密而彻底的控制。每二十家编为一“甲”,首长称“甲主”,由政府委派蒙古人充当。他可以随心索取,女子和财产,他更可以随心所欲。元政府有严厉规定:禁止汉人打猎,禁止汉人学习拳击武术,禁止汉人持有兵器,禁止汉人集会拜神,禁止汉人赶集赶场作买卖,禁止汉人夜间走路。
“甲主”以上的地方政府首长,全由蒙古人担任。一百年间的政权,也只有两个汉人出任过宰相,一是史天泽,一是贺惟一,而贺惟一早已蒙古化,改名拓拔太平,忠于蒙古超过忠于中国。正因为这种缘故,蒙古大汗是以奴隶总管的身分,控制中国,所以对汉人毫无感情,对中国文化,自尊心也不允许接受。
蒙古官员的贪污腐败,跟他们的初期武功一样,在历史上也属空前。帝国的繁重赋税,也是促成贪污腐败的要素之一,早期到末期,几乎增加一百倍!
更大的迫害是赐田制度,蒙古大汗可以随时把汉人视如生命的农田,连同农田上的汉人,赏赐给皇亲国戚--亲王公主或功臣之类。宋帝国破灭后所举行的一次赏赐中,少者赏赐数十户数百户,多者竟赏赐十万户。每户以五口计,一次就得到五十万个农奴。
蒙古帝国暴政中最特殊的一项是吐蕃宗教国的僧侣,世人称他们“喇嘛”、“西僧”、“番僧”。这些以慈悲为怀,普渡众生的所谓活佛,却是汉人的灾难之一。大汗既然尊称“法王”为国师,无论这种尊崇是政治性的,或出于真诚的信仰,结果都是一样,即喇嘛在蒙古帝国所属的元帝国中,具有强大力量,虽然还未到干涉政治的程度,但对汉人逞暴,却绰绰有余。像江南佛教总督杨琏真伽,驻扎杭州,把宋帝国皇帝和大臣所有的坟墓,全都发掘,挖取陪葬的金银珠宝;并且至少有五十万户农民(约二百五十万人)被他编为寺院的农奴。喇嘛所过之处,随从如云,强住汉人住宅,把男子逐走,留下妇女陪宿。第九任大汗海山对喇嘛教尤其狂热。本世纪(十四)一三○八年,海山下诏说:“凡殴打喇嘛的,砍断他的手。凡诡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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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作是一部王朝兴衰史,在这部王朝的兴衰史中,元朝是一个极为特殊的王朝。首先,元朝的统治者们大多为蒙古贵族,因此不可避免的带有一定少数民族色彩;其次,元朝的文武并举结束了自唐亡以来多个政权并立的局面;最后,他虽然体量庞大,但享国不到百年,这同汉唐等王朝之国祚相比要短很多。
所以,自元亡后,当不少人总结元亡的教训时,总会刻意突出他的少数民族色彩,同时进而得出其暴虐的结论,这无异于是把少数民族政权与暴虐画了等号。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存在一定片面性的,所以有必要作一具体探讨。
有不少人认为,元朝统治者杀人太多,而且对汉人打压甚重,为了佐证这种论断,除举出元时的“四等人制”外,不少人还举出了元顺帝时期,元臣伯颜建议过要杀尽汉人中的“五大姓”,借以强化中央对帝国的统治的例子来强化这种观点。我们不妨对这些观点来作一番分析。
首先,蒙古军队在南下灭金与灭宋之役中,确实屠戮了大量的平民(不止是当时的汉人、还有女真人等),但是我们应看到的是,在对平民的戕害中,不仅嗜杀的蒙古军队罪责难逃,不少地方实力派也趁火打劫,参与到了这样一种勾当中,例如曾割据山东地区的汉人军阀李壇便是如此。所以将平民伤亡一概归之于蒙古军队头上也不尽然。这是其一。
其二,随着战事的发展,蒙古人上层也在作出相应的改变,这种改变在忽必烈身上体现的最为明显。例如,忽必烈在执掌华北地区时,便约束军队的纪律,禁止对平民进行骚扰。其后,为了恢复因战争被破坏的地方经济,他又选派一些汉人文臣来主持地方大局。这些文臣到达乡里后,同当地乡绅积极沟通,并在他们的协助下努力招徕因战争而流离失所的平民(配发农具)来垦殖荒地,农业生产得到了一定的恢复,农民们也有多余的粮食可交,这些自然让忽必烈对文臣好感倍增。
在忽必烈远征大理(今云南地区)与进军长江中下游地区时,儒臣们也在他的左右积极进谏,希望其能改变蒙古军队之前嗜杀的风气。忽必烈也听从了,例如前任蒙古大汗蒙哥在围攻宋军据守的襄阳城时久攻不克又被宋军射伤,最后医治无效而死。在临死前,蒙哥发誓要血洗该城。
可当后来忽必烈接受襄阳守将吕文焕投降时,忽必烈却禁止部下对襄阳大开杀戒。这其中或许有吕文焕之前的献城条件在发挥作用,但更应看到,忽必烈等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已意识到了一味的杀戮百害而无一利。而为了减小抵抗的阻力并达到临御天下的目的,他们必须去努力做出改变,“祖宗不足法”,忽必烈对此想必会有更深的体悟吧。因此,一味的指责元朝暴虐是不符于历史之事实的。
这时又有人提出,“四等人”制难道不能作为元朝统治者压制汉人的有效例证吗?首先,元朝并没有“四等人”制的明确提法。元朝在司法等方面偏袒蒙古人与色目人不假,可是将之总结为“四等人”制未免有囫囵吞枣之感。而仅凭这一点断言元朝暴虐也是不合乎逻辑的。
其三,元朝的统治虽然是建立在蒙古军队的征伐之上的,可是在灭宋战争后,大部分蒙古本部军队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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