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天做主成全的男女結合。形容婚姻美滿稱心。也可用來指自然形成的聚合或天然的搭配的親密關係。
tiān zuò zhī hé
《詩經 大雅 大明》:「文王初載,天作之合。」
天作之合偏正式;作賓語、定語;含褒義,祝人婚姻美滿的話。
年長兄,我同你是「天作之合」,不比尋常同年弟兄。(清 吳敬梓《儒林外史》第七回)
a heaven-made match
союз,совершённый небом
<法>union prédestinée
美滿良緣、終身大事
仇人相見、狹路相逢
常用成語
ㄊ一ㄢ ㄗㄨㄛˋ ㄓ ㄏㄜˊ
TZZH
偏正式成語
之;不能讀作「zī」。
作;不能寫作「做」。
古代成語
褒義成語
(1)(名)頭頂。
(2)(名)天空:~邊。
(3)(名)頂部的;凌空架設的:~窗。
(4)(名)一晝夜二十四小時的時間;有時專指白天:今~。
(5)(名)一天的某一段時間:天不早啦。
(6)(名)季節:春~|三伏~。
(7)(名)天氣:陰~。
(8)(名)天然的;天生的:~資|~才。
(9)(名)自然界:~災。迷信的人指自然界的主宰者;造物者:~意。迷信的人指神佛仙人所住的地方:~堂|歸~。
1.勞動;勞作:精耕細~。~息制度。
2.起:振~。槍聲大~。
3.寫作;作品:著~。佳~。
4.假裝:~態。裝模~樣。
5.當作;作爲:過期~廢。
6.進行某種活動:同不良傾向~鬥爭。自~自受。
7.同「做」。
1. 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係:赤子之心。
2. 助詞,表示修飾關係:緩兵之計。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 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爲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爲公」。
4. 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閒視之。
5. 代詞,這,那:「之二蟲,又何知」。
6. 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
7. 往,到:「吾欲之南海」。
1. 閉,對攏:閤眼。合抱。珠連璧合。貌合神離。
2. 聚集:合力。合辦。合股。合資。
3. 不違背,一事物與另一事物相應或相符:合格。合法。情投意合。
4. 應該:合該。合當。「文章合爲時而著,詩歌合爲時而作」。
5. 總共,全:閤家歡樂。
6. 計,折算:合多少錢。
7. 中國古代樂譜的記音符號,相當於簡譜中的低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