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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卫所制

发布时间:2020-06-03
1 明朝逃兵人数多达120万,真的只是因为当兵太苦吗?
明朝
明朝卫所制
明朝总兵力
明朝逃兵

明英宗正统三年,当时担任兵部侍郎的于谦,正巡抚河南、山西,因为河南省遭了灾荒,于谦便上疏朝廷,请求暂停“清军御史”(也就是清点全国军兵的钦差)在全国的活动,让他们各回原处。

其中提到,这些清军御史到全国清查各个卫所,发现了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最近三年,全国卫所实际上还在岗的军兵,比朝廷应该有的名额,少了120万还多。这些兵说是逃跑了或者死亡了。

就算已经清查出来的那些逃兵,一一重新登记造册,然而,十个里面也只有两三个到岗,就算这两三个,也不客气,过不了多久又逃了。

据《明英宗实录》记载:

臣等窃惟,自遣御史清理之后,近三年于兹矣,天下都司卫所发册坐勾逃故军士一百二十万有奇。今所清出十无二三到伍,未几又有逃故。

可是正统初年,朝廷并未大举用兵,正统朝大举对外用兵,是在正统六年,命定西伯蒋贵为将军,兵部尚书王骥提督军务,发兵十五万征麓川,也就是用兵西南傣族地区。

很显然,120万军兵,阵亡的或者受伤不治去世的不占多数,大部分都当逃兵了。

这120万逃兵,占了当时明朝全国总兵力的将近三分之一。

但是,明朝朝廷当时并没有重视这个问题,与其说没有重视,不如说,是无可奈何。

所以,后来明英宗土木之变的时候,明朝号称五十万大军,实则只有二十几万,其他的大概都逃了,名册上有这个兵,实际上军中并无此人。

明朝军队为什么有那么多逃兵呢?这还得先介绍一下明朝的卫所制度和兵源。

明朝建立过程中,明太祖朱元璋按照副丞相张昶的建议,仿照唐朝的府兵制,在全国设立卫所制,成为明朝贯彻始终的军事制度。

所谓卫所制,就是在全国重要的城镇,设立卫和所。

最基层的是百户所,共有兵120人,设十个小旗统领。

上一级是千户所,每千户所共1120人,设两个总旗统领。

再上一级就是军卫,每卫平均5600人,由指挥使统领。

再上一级,就是省级的部门了,明朝在全国重要省份设立都指挥使司,统领该区域内所有卫所。

至于都指挥使司再上头,就是明朝有名的五军都督府和兵部了。

而明朝的兵源呢?

一开始的时候总共有两大类,一类是朱元璋建立明朝时拉起来的队伍,另一类是在作战过程中,抓到的俘虏。

到了后来,明朝稳定以后,兵源就有了新的来源,一个来源是罪犯,所谓犯了罪充军的那部分人。

另一类是重中之重,就是明朝通过军籍制度,在全国征兵,家里男丁超过三口的,就征一个当兵。这叫做垛集军,如果你加入了垛集军,你的户口就从民籍变更成了军籍,永世不得更改,子子孙孙都要从军。

这就是明朝所谓的从征、归附、谪发、垛集四大兵源。

实际上后来明朝还发展了募兵制,出现了雇佣兵,甚至到明朝后期,明朝军队大部分是雇佣兵,朝廷不直接发饷的。比如有名的抗倭名将戚继光的戚继军和俞大猷的俞家军。

了解完明朝的卫所制和兵源以后,就不难理解那些兵为什么会逃跑了。

第一,对于流放的兵源来说,都是罪犯,发配到各个卫所里,一旦有机会,肯定会逃。

比如,明成祖靖难之役以后,永乐大帝对建文帝的忠臣们大开杀戒,不但株连十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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