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內心相違背的話。
wéi xīn zhī lùn
魯迅《書信集 致王志之》:「也姑且不要求太求全,因爲求全責備,則有些人便遠避了,壞一點的就來迎合,作違心之論。」
違心之論偏正式;作主語、賓語;指違背內心的話。
我不能夠站到講臺上,滔滔不絕地盡說些違心之論。(葉聖陶《英文教授》)
assertion against one's own conscience
心ならずも言(い)う言葉(ことば)
говорить вопреки совести и убеждению
常用成語
違心之論
ㄨㄟˊ ㄒ一ㄣ ㄓ ㄌㄨㄣˋ
WXZL
偏正式成語
近代成語
中性成語
(1)(動)不遵照;不依從:~背|陽奉陰~。
(2)(動)離別:久~|相~。
(1)(名)人和高等動物身體內推動血液循環的器官。也叫心臟:~博|~跳。
(2)(名)通常也指思想的器官和思想、感情等:~思|~得|用~|談~|一~一意。
(3)(名)中心;中央的部分:江~|圓~|重~|燈~。
(4)(名)二十八宿之一。
1. 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係:赤子之心。
2. 助詞,表示修飾關係:緩兵之計。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 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爲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爲公」。
4. 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閒視之。
5. 代詞,這,那:「之二蟲,又何知」。
6. 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
7. 往,到:「吾欲之南海」。
1. 分析判斷事物的道理:論斷。論點。論辯。論據。論者。議論。討論。辯論。
2. 分析闡明事物道理的文章、理論和言論:理論。輿論。專論。社論。
3. 學說,有系統的主張:系統論。
4. 看待:一概而論。
5. 衡量,評定:論罪。論功行賞。
6. 按照:論件。論資排輩。
7.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