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棄:放棄。指放棄世俗倡導的仁義,回覆到人的本性。這是老子無爲而治的思想。
jué rén qì yì
《老子》第十九章:「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德。」
絕仁棄義作賓語、定語;指無爲而治。
生僻成語
絶仁棄義
ㄐㄩㄝˊ ㄖㄣˊ ㄑ一ˋ 一ˋ
JRQY
聯合式成語
古代成語
貶義成語
(1)(動)斷絕:~交|~緣|隔~|拒~|絡繹不~。
(2)(動)完全沒有了;窮盡;淨盡:斬盡殺~|法子都想~了。
(3)(形)走不通的;沒有出路的:~地|~壁|~處逢生。
(4)(形)獨一無二的;沒有人能趕上的:~技|他的書畫可稱雙~。
(5)(副)極;最:~大多數|~大部分。
(6)(副)絕對(用在否定詞前面):~無此意。
(7)(名)絕句:五~|七~。
1. 一種道德範疇,指人與人相互友愛、互助、同情等:仁義(a.仁愛與正義;b.通情達理,性格溫順,能爲別人着想)。仁愛。仁政。仁人志士(仁愛有節操的人)。仁義禮智(儒家的倫理思想)。仁至義盡。一視同仁(同樣看待,不分厚薄)。
2. 果核的最內部分或其他硬殼中可以吃的部分:核桃仁兒。
3. 姓。
(動)放棄;扔掉。
1.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舉動:正義。義不容辭。義無反顧。仗義直言。
2. 合乎正義或公益的:義舉。義務。義憤。義演。見義勇爲。
3. 情誼:義氣。恩義。義重如山。
4. 意思,人對事物認識到的內容:意義。含義。釋義。微言大義。
5. 指認爲親屬的:義父。
6. 人工製造的(人體的部分):義齒。義肢。
7.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