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可以,能夠;誅:殺死。所有的人都可以殺死他。極言某人罪大惡極。
rén rén dé ér zhū zhī
《莊子·庚桑楚》:「爲不善乎顯明之中者,人得而誅之。」
人人得而誅之作賓語、定語;用於書面語。
Anybody has the right to put him to death.
人人得而討之
生僻成語
人人得而誅之
ㄖㄣˊ ㄖㄣˊ ㄉㄜˊ ㄦˊ ㄓㄨ ㄓ
RRDEZZ
複句式成語
古代成語
中性成語
(1)(名)能製造工具並使用工具進行勞動的高等動物:男~|女~|~們|~類。
(2)(名)每人;一般人:~手一冊|~所共知。
(3)(名)指成年人:長大成~。
(4)(名)指某種人:工~|軍~|主~|介紹~。
(5)(名)別人:~雲亦云|待~誠懇。
(6)(名)指人的品質、性格或名譽:這個同志~很好|他~老實。
(7)(名)指人的身體或意識:這兩天~不大舒服。
(8)(名)指人手、人材:我們這裏正缺~。
(1)(名)能製造工具並使用工具進行勞動的高等動物:男~|女~|~們|~類。
(2)(名)每人;一般人:~手一冊|~所共知。
(3)(名)指成年人:長大成~。
(4)(名)指某種人:工~|軍~|主~|介紹~。
(5)(名)別人:~雲亦云|待~誠懇。
(6)(名)指人的品質、性格或名譽:這個同志~很好|他~老實。
(7)(名)指人的身體或意識:這兩天~不大舒服。
(8)(名)指人手、人材:我們這裏正缺~。
1. 獲取,接受:得到。得失。得益。得空(kòng)。得便。得力。得濟。心得。
2. 適合:得勁。得當(dàng )。得法。得體。
3. 滿意:得意。揚揚自得。
4. 完成,實現:飯得了。得逞。得志(多指滿足名利的慾望)。
5. 可以,許可:不得隨地吐痰。
6. 口語詞(a.表禁止,如「得了,別說了」;b.表同意,如「得,就這麼辦」)。
1. 必須,須要:可得注意。
2. 極舒服,極適意:這時要能洗上涼水澡,就得了。
1. 用在動詞後表可能:要不得。拿得起來。
2. 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後的連接補語,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得快。香得很。
1. 古同「爾」,代詞,你或你的:「而翁歸,自與汝復算耳」。
2. 連詞(a.表平列,如「多而雜」。b.表相承,如「取而代之」。c.表遞進,如「而且」。d.錶轉折,如「似是而非」。e.連接肯定和否定表互爲補充,如「濃而不烈」。f.連接狀語和中心詞表修飾,如「侃侃而談」。g.插在主語謂語中間表假設,如「人而無信,不知其可」)。
3. 表(從……到……):從上而下。
(1)(動)〈書〉殺(有罪的人):~戮|伏~|罪不容~。
(2)(動)〈書〉譴責處罰:口~筆伐|天~地滅。
1. 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係:赤子之心。
2. 助詞,表示修飾關係:緩兵之計。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 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爲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爲公」。
4. 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閒視之。
5. 代詞,這,那:「之二蟲,又何知」。
6. 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
7. 往,到:「吾欲之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