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_img
好查
>
成語大全
>

【既來之,則安之】既來之,則安之的意思

更新時間:2026-07-14 03:45:14

既來之,則安之

  • 既來之,則安之的意思:

    原意是既然把他們招撫來,就要把他們安頓下來。後指既然來了,就要在這裏安下心來。

  • 既來之,則安之的拼音:

    jì lái zhī,zé ān zhī

  • 既來之,則安之的出處:

    先秦 孟軻《論語 季氏》:「夫如是,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

  • 既來之,則安之的語法:

    既來之,則安之複句式;作狀語;表示既然來了就要安心。

  • 既來之,則安之的示例:

    既來之,則安之,姑且住下再說。(清 吳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一0二回)

  • 既來之,則安之的英語:

    Since you have come; take your ease.

  • 既來之,則安之的日語:

    乗りかかった舟(ふね)

  • 既來之,則安之的近義詞:

    隨遇而安

  • 既來之,則安之的反義詞:

    來無影,去無蹤

既來之,則安之的基本信息

  • 【常用程度】:  

    常用成語

  • 【字數】:  

    六字成語

  • 【繁體】:  

    既來之,則安之

  • 【註音】:  

    ㄐ一ˋ ㄌㄞˊ ㄓ,ㄗㄜˊ ㄢ ㄓ

  • 【簡拼】:  

    JLZZAZ

  • 【結構】:  

    複句式成語

  • 【年代】:  

    古代成語

  • 【感情色彩】:  

    中性成語

既來之,則安之的成語接龍

既來之,則安之的字義分解

  • 讀音:jì

    (1)(副)已經:~定方針。

    (2)(連)既然:~要革命;就要有一個革命的黨。

    (3)(副)〈書〉完了;盡。

    (4)(副)跟「且、又、也」等副詞呼應;表示情況同時存在:~高且大|~聰明又用功|~要有革命幹勁;也要有科學態度。

  • 讀音:lái

    1.  由另一方面到這一方面,與「往」、「去」相對:來回。來往。過來。歸來。來鴻去燕(喻來回遷徙,不能在一地常住;亦喻書信來往)。

    2.  從過去到現在:從來。向來。

    3.  現在以後,未到的時間:來年。將來。來日方長。

    4.  用在數詞或數量詞後面,表示約略估計:二百來頭豬。

    5.  做某個動作:胡來。

    6.  用在動詞前,表示要做某事:大家來動腦筋。

    7.  用在動詞後,表示做過(一般均可用「來着」):昨天他哭來。

    8.  用在動詞後,表示動作的趨向:上來。

    9.  表示發生:暴風雨來了。

    10.  在數詞一、二、三後面,表示列舉理由:這臺收錄機一來音質好,二來價錢便宜,我就買了。

    11.  用做詩、歌詞中的襯字:八月裏來桂花香。

    12.  表示語氣,歸去來兮!

    13.  姓。

  • 讀音:zhī
    [ zhī ]

    1. 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係:赤子之心。

    2. 助詞,表示修飾關係:緩兵之計。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 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爲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爲公」。

    4. 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閒視之。

    5. 代詞,這,那:「之二蟲,又何知」。

    6. 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

    7. 往,到:「吾欲之南海」。

  • 讀音:zé

    (1)(名)規範。

    (2)(名)規則。

    (3)(動)效法。

    (4)(量)用於分項或自成段落的文字的條數。

    (5)(連)表示因果關係的詞。

    (6)(連)表示轉折關係的詞。

    (7)(連)表示肯定判斷的詞。

    (8)(連)表示兩件事在時間上前後相承。

  • 讀音:ān

    (1)(形)安定:心神不~。

    (2)(動)使安定(多指心情):~民。

    (3)(形)對生活、工作等感覺滿足合適;心安:~之若泰。

    (4)(形)平安;安全(跟『危』相對):公~。

    (5)(動)使有合適的位置:~插|~頓。

    (6)(動)安裝;設立:~電燈。

    (7)(動)加上:~罪名。

    (8)(動)存着;懷着(某種念頭;多指不好的):你~的什麼心?

    (9)姓。

    (10)〈書〉疑問代詞。問處所或表示反問:而今~在|~能若無其事?

    (11)(量)安培的簡稱。

    • 讀音:zhī
      [ zhī ]

      1. 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係:赤子之心。

      2. 助詞,表示修飾關係:緩兵之計。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 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爲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爲公」。

      4. 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閒視之。

      5. 代詞,這,那:「之二蟲,又何知」。

      6. 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

      7. 往,到:「吾欲之南海」。

      back_img
      功能直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