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手裏得到的東西,又從我手裏失去。比喻興敗無常或得失相抵
zì wǒ dé zhī,zì wǒ shī zhī
《梁書·邵陵王綸傳》:「高祖嘆曰:『自我得之,自我失之,亦復何恨。』」
自我得之,自我失之作賓語、定語;用於處事。
生僻成語
ㄗˋ ㄨㄛˇ ㄉㄜˊ ㄓ,ㄗˋ ㄨㄛˇ ㄕ ㄓ
ZWDZZWSZ
複句式成語
古代成語
中性成語
(1)(代)自己:~愛|~備|~便|~費|~供|~家|~薦|~救|~勉|~棄|~謙|~強|~殺|~述|~訴|~習|~信|~省|~許|~選|~學|~專|~足|~不量力|~掘墳墓|~鳴清高|~投羅網|~我批評|~言~語|~作聰明。
(2)(副)自然;當然:~不待言|~當努力|~有公道。
(3)(介)從;由:~古|~外|~小|~遠而近。
(1)(名)稱自己;有時也用來指稱「我們」:~校。
(2)(名)自己:忘~工作。
1. 獲取,接受:得到。得失。得益。得空(kòng)。得便。得力。得濟。心得。
2. 適合:得勁。得當(dàng )。得法。得體。
3. 滿意:得意。揚揚自得。
4. 完成,實現:飯得了。得逞。得志(多指滿足名利的慾望)。
5. 可以,許可:不得隨地吐痰。
6. 口語詞(a.表禁止,如「得了,別說了」;b.表同意,如「得,就這麼辦」)。
1. 必須,須要:可得注意。
2. 極舒服,極適意:這時要能洗上涼水澡,就得了。
1. 用在動詞後表可能:要不得。拿得起來。
2. 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後的連接補語,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得快。香得很。
1. 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係:赤子之心。
2. 助詞,表示修飾關係:緩兵之計。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 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爲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爲公」。
4. 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閒視之。
5. 代詞,這,那:「之二蟲,又何知」。
6. 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
7. 往,到:「吾欲之南海」。
(1)(代)自己:~愛|~備|~便|~費|~供|~家|~薦|~救|~勉|~棄|~謙|~強|~殺|~述|~訴|~習|~信|~省|~許|~選|~學|~專|~足|~不量力|~掘墳墓|~鳴清高|~投羅網|~我批評|~言~語|~作聰明。
(2)(副)自然;當然:~不待言|~當努力|~有公道。
(3)(介)從;由:~古|~外|~小|~遠而近。
(1)(名)稱自己;有時也用來指稱「我們」:~校。
(2)(名)自己:忘~工作。
(1)(動)失掉;丟掉:喪~。
(2)(動)沒有把握住:~手|~足。
(3)(動)找不着:迷~方向。
(4)(動)沒有達到目的:~意。
(5)(動)改變(常態):~聲。
(6)(動)違背;背棄:~信|~約。
(7)(動)錯誤;過失:~誤。
1. 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係:赤子之心。
2. 助詞,表示修飾關係:緩兵之計。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 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爲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爲公」。
4. 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閒視之。
5. 代詞,這,那:「之二蟲,又何知」。
6. 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
7. 往,到:「吾欲之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