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夏税和秋税的合称。 唐德宗时杨炎作两税法,并租庸调为一,令以钱输税。夏输不超过六月,秋输不超过十一月,故称两税。
引唐赵元一《奉天录》卷二:“京城减收两税之半。”
《新唐书·崔造传》:“造久在江左,疾钱穀诸使罔上,或干没自私,乃建言:‘天下两税,请委本道观察使、刺使选官部送京师。’”
⒉ 见“两税法”。
(1)数目;一个加一个是两个。“两”一般用于量词和“半、千、万、亿”前。注意“两”和“二”的用法不全同。读数目字只用 “二”不用“两”;如“一、二、三、四”。小数和分数只用“二”不用“两”;如“零点二(0.2);三分之二”。序数也只用“二”;如“第二、二哥”。在一般量词前;用“两”不用“二”。在传统的度量衡单位前;“两”和“二”一般都可用;用“二”为多(“二两”不能说“两两”)。新的度量衡单位前一般用“两”;如“两吨、两公里”。在多位数中;百、十、个位用“二”不用“两”;如“二百二十二”。“千、万、亿”的前面;“两”和“二”都可以用;但如 “三万二千”、“两亿二千万”、“千”在“万、亿”后;以用“二”为常。
(2)双方。
(3)表示不定的数目;和“几”差不多:过~天再说|他真有~下子|我跟你说~句话 。
(4)量词;重量单位。十钱等于一两;旧制十六两等于一斤;现用十两等于一市斤。
(名)国家向企业集体或个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