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701-761年)是唐代著名的诗人、画家,苏轼曾用“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评价他,唐代宗李豫(727-779年)更是将其称作“文宗”。王维与李白、杜甫鼎足于盛唐诗坛,中晚年时期,其开始选择亦官亦隐的生活,写出了许多著名的山水田园诗作,被后世誉为“诗佛”。
表面看来,佛系的王维像是参透了人生,过得豁达开朗,但如若详细了解那段历史后,却会发现其人生的起落着实有些跌宕。
年少时的王维气度高华、才华横溢,自幼与母亲、弟弟相依为命,九岁就能够撰写诗文,十五岁便奔赴长安以求入仕,早早地进入了彼时的政治、文化中心。
初入长安的王维,没能如期进入求取功名的正途,年少的他独自品尝着身在异乡的孤寂。这段时间内,他写下了《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等作品,以期倾诉内心的郁闷和苦楚。在才子云集的长安城,不谙世事的少年王维逐渐意识到,求取功名的道路并非像自己想象中的那样平坦,开元六年(718年),十八岁的王维又写下《洛阳女儿行》,借越女有貌而贫苦的境遇来寄托自己怀才不遇的愁思。诗的最后四句:
城中相识尽繁华, 日夜经过赵李家。
谁怜越女颜如玉, 贫贱江头自浣纱。
正是其此时心境的真实写照。
自此,王维的心理开始发生转变,有意无意地走上了结交权贵以求进仕的“理想之路”。被当时社会风气所裹挟的他,开始频繁出入宁王、薛王、岐王等贵戚豪门。
不过,在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下,王维的这种做法无可厚非且着实有效,在习惯了都市长安的繁华与喧嚣之后,其凭借傲人的才华而声名鹊起,成为了当时炙手可热的都市诗人。
伶人舞黄狮子
开元九年春,未满21岁的王维进士及第,因熟悉音律而解褐为太乐丞,成为了当时伺掌宫廷礼乐的官员。这个阶段的王维春风得意,似乎扫清了之前的所有阴霾,光明前程就在眼前。
然而,一件突发事件却使得王维的仕途官运急转直下,开元九年(721)年秋,身为太乐丞的王维被人告发,说他组织杂技艺人(伶人)舞狮,而且是舞黄狮子。在那个年代,黄色是皇家的象征,黄狮子只有天子在场的时候才能舞,王维因此被指玩忽职守、触犯皇权,受到牵连而被贬了官。
“王维为大乐丞, 被人嗾令舞黄狮子, 坐是出官。黄狮子者, 非天子不舞也, 后辈慎之。” 王谠《唐语林》
客观地讲,王维此次遭贬谪,不仅是因为触犯了皇权的尊严,更重要的是其与诸亲王来往过密所导致,作为个人仕途的第一次打击,充分体现出了此时王维政治思维的不成熟。
自此之后的十余年里,王维辗转济州、洛阳、郑州等地,过上了孤寂落寞的漂泊生活,生活中巨大的落差感使得王维开始静心反省过往,但此时的他也并未放弃对功名的追求:
家贫禄既薄, 储蓄非有素。
几回欲奋飞, 踟蹰复相顾。《偶然作》其三
很明显,此时的王维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青春少年,而更多的参悟到了人生的无奈。开元十四(726)年秋,王维重返长安,再次开始积极寻求入仕之路,其有幸被时任集贤院副知院事、秘书少监的张九龄赏识,被为校书郎(古籍书画的鉴定专家)。
这个阶段的王维,开始跟随大荐福寺的道光禅师学习佛教。开元十九年(731),三十一岁的王维痛失爱妻,此后便一直没有再婚,大概可归因于其对亡妻的深爱和对佛教的笃信。
妻子的离世虽让王维伤心欲绝,但却挡不住他仕途上的再次突破。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张九龄出任宰相,开始执掌朝政,王维也因受到张九龄的举荐而官拜右拾遗(咨询建议官),拾遗的本意是捡起皇帝的遗漏,可见此时的王维虽然官阶不高,但职责却很重要。
上任不久的王维为感谢张九龄的知遇之恩,专门为其写了《献始兴公》(后四句):
贱子跪自陈,可为帐下不。
感激有公议,曲私非所求。
来歌颂张公在用人之上的公允和无私。
可以看出,此时的王维心目中所心心念念的,仍是为在仕途之上有所成就,虽无年少时的轻狂之气,却同样体现着其高涨的政治热情。
但是造化弄人,张九龄执政仅三年不到,就被老谋深算的李林甫排挤出了朝廷,“站错队”的王维也再次遭到牵连,刚刚燃起的希望之火再次被无情浇灭。
此后的将近二十年(至天宝十五年[756年]),李林甫、杨国忠先后当权,唐朝朝堂进入至暗时刻。面对日益渺茫的仕途前景,王维的积极心态日趋暗淡,进而形成了“亦官亦隐”的生活状态。
天宝三年(744年),王维开始营建蓝田辋川别业,以辋川为道场,来消解为官的负累。同样也是这段时间里,其写出了大量具有代表性的山水田园诗词,诗集《辋川集》收录了其中二十首,充满了的禅趣韵味和浑然天成的艺术魅力。
实际上,此时的王维有意淡化官场,体现了其在经历两次人生起伏后的悉心感悟,表面看来其已倾心于田园山水之中,实则更多地是为了明哲保身,用与政治漩涡若即若离的方式顾全自己。
天宝十四年(755年),“安史之乱”爆发,次年,叛军攻入长安,王维佯病逃跑没有成功,被叛军俘虏,不得已当了伪官。古时候,投靠叛军属于变节、不忠,是非常严重的罪过。这也是王维遭到后世诟病的主要原因。
至德二年(757),唐军收复两京,王维再度被关押受审。不过,好在当时已步入晚年的王维坚定地秉持着对大唐的忠心,其曾在狱中向好友裴迪做过一首名为《菩提寺禁,裴迪来相看,说逆贼等凝玉池上作音乐,供奉人等句声便一时泪下,私成口号,诵示裴迪》(又称凝碧诗):
万户伤心生野烟,百僚何日更朝天。
秋槐叶落空宫里,凝玉池头奏管弦。
二十八个字的短词配了三十四个字的题目,鲜明的展示了王维“身在贼营心在唐”的态度和忠心。除此之外,胞弟王缙也主动请削自己刑部侍郎的职务为兄赎罪,王维由此得到了肃宗的宽恕,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处罚,而且被提前释放、官复原职。
乾元元年(758年),王维被授为太子中允,后迁中书舍人、给事中。上元元年(760年),王维升任尚书右丞。次年七月,六十岁的王维驾鹤西去了。
纵观王维这一生,经历了三次仕途的起伏,才勉强善终。我们可以将其称作“佛系生活”的坚定践行者,其中晚年的山水田园诗,代表了唐代田园诗词的最高水平。
然而,小编认为,佛系并不等于超脱,虽然王维本人有很深的佛教情缘,但却难掩其发自内心的对儒家正统的思想认同,即便是在亦官亦隐的时期,王维也并未怠慢朝政。王维这一生虽走得忐忑,但却总是围绕着出仕为官的主线,至于隐居终南,则更多是为了清静与避祸。究其灵魂深处,却仍是一位“外佛内儒”的典型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