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乃是北宋名臣,在中国历史上以办案铁面无私,为官公正严明所著称,在世人的心中包拯堪比青天,民间听说包拯最后位至丞相,那么事实是否如听说一般,包拯生于咸平二年,二十八岁时考中进士,在江西永修这边当知县,厥后因怙恃年迈便辞去官职在家赡养怙恃,古语云:双亲在不远行,几年事后随着双亲的相继离世,一直到守丧期满,包拯才进京听选,时年三十八岁。
经由多年的勤奋以及为官的清正廉明,于近六十的时候才官至御史中丞,然而这位以为民伸冤,造福黎民为己任的青天老爷至终未曾获得丞相之名,相爷之称实乃误传,秦腔铡美案一举把包拯的人设高度拔高,将其称之为相爷秦香莲,内里有句唱词是说相爷替民伸冤屈,然而纵观北宋一朝的权要制度和包拯一生的仕途,我们发现包拯他并没什么微笑。
在宋朝时期的朝廷政治体系中,丞相这个职位的体例并不是牢固的,在其时,朝廷鉴于对丞相权力的约束,接纳了集中皇权疏散相权,对于丞相一职并没有显着的任期,变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