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丧礼,人死后,立一木牌,上写死者衔名。用墨笔先写作“×××之神王”,然后于出殡之前请有名望者用朱笔在“王”字上加点成为“主”字,谓之“题主”。亦称“点主”。
引明汤显祖《牡丹亭·秘议》:“[生]好一座宝殿哩。怎生左边这牌位上写着‘杜小姐神王’,是那位女王?[净]是没有题主哩。”
清阮葵生《茶馀客话》卷五:“丧家十二禁……九请贵客题主。”
周振鹤《苏州风俗·婚丧礼俗·凶礼》:“七、题主:出殡之前日……亡者神主,必请当道之显者题主。仪仗恭迎,别辟一室,灯彩摇红,孝子吉服迎叙。既而主题者升堂,南面而坐,红烛高烧;孝主捧主跪请;左右襄笔去亟递笔;鸣炮,奏乐。点毕,孝子跪谢。”
丧家请人在木主上题署死者的衔名。
(1)(名)头额。
(2)(名)题目:标~|本~。
(3)(动)写上;签:~名|~诗。
(4)(Tí)姓。
1.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
2.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
3.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
4.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5.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
)。6. 预示:早霞主雨。
7.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8.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9.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