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 河南郑州黄河决口, 清政府借口治河,颁布了“郑工事例”,有钱的人按此“事例”可以捐官,叫做“郑工捐”。
引《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回:“他还是的的确确的一位候补县太爷呢,还是个老班子。不然早就补了缺了,只为近来又开了个郑工捐,捐了大八成知县的人,到省多了,压了班。”
(1)(名)周朝国名;在今河南新郑一带。
(2)(名)姓。
(1)(名)工人和工人阶级:矿~|钳~|瓦~|技~|女~|~农联盟。
(2)(名)工作;生产劳动:做~|上~|加~|勤~俭学|省料又省~。
(3)(名)工程:动~|竣~。
(4)(名)工业:化~(化学工业)|~交系统(工业交通系统)。
(5)(名)一个工人或农民一个劳动日的工作:砌这道墙要六个~。
(6)(名)(~儿)技术和技术修养:唱~|做~。
(7)(名)长于;善于:~诗善画。
(8)(名)精巧;精致:~巧|~稳。
(9)(名)我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乐谱上用做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的“3”。参看〖工尺〗。
(1)(动)舍弃;抛弃:~弃|~生(舍弃生命)|~躯。
(2)(动)捐助:~献|~钱|募~。
(3)(名)税收的一种名称:车~|上了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