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代商业附加税之一。又名市利钱。 《宋史·食货志上三》:“两浙和买并税紬绢布帛,头子钱外,又收市例钱四十,例外约增数万緡,以分给人吏。
引政和初,詔罢市例钱。”
(1)(名)集中买卖货物的固定场所;市场:米~|夜~。
(2)(名)买卖货物:~惠。
(3)(名)城市:~民|都~。
(4)(名)行政区划单位;分直辖市和市。
(5)(名)属于市制的(度量衡单位):~尺|~斤。
(1)(名)(~子)用来帮助说明或证明某种情况或说法的事物:举~|~证。
(2)(名)从前有过;后来可以仿效或依据的事情:援~|先~|史无前~。
(3)(名)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事例:病~。
(4)(名)规则;体例:条~|~外。
(5)(名)按条例规定的;照成规进行的:~会|~行公事。
(1)(名)铜钱:一个~|~串儿。
(2)(名)货币:银~|一块~。
(3)(名)款子;费用:一笔~|饭~|车~|买书的~。
(4)(名)钱财:有~有势|敛~|搂~|捞~。
(5)(名)(~儿)形状像铜钱的东西:榆~儿|纸~儿。
(6)(名)(Qián)姓。
(7)(量)重量单位。十厘等于一钱;十钱等于一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