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后以“社櫟”谓里中不材之木。喻无所可用。
引《庄子·人间世》:“匠石之齐,至乎曲辕,见櫟社树,其大蔽牛,絜之百围……﹝曰:﹞散木也,以为舟则沉,以为棺槨则速腐,以为器则速毁,以为门户则液樠,以为柱则蠹,是不材之木也,无所可用,故能若是之寿。”
宋李纲《谢琼林苑赐御筵表》:“伏念臣社櫟散材,康瓠小器,力学粗知於忠义,逢时窃意於功名。”
宋陆游《家园小酌》诗:“池鱼往者忧奇祸,社櫟终然幸散材。”
清赵翼《树海歌》:“惜哉路险运难出,仅与社櫟同全生。”
生长在神社旁的栎树,因材质不佳而免受砍伐。典出《庄子.人间世》。后用以称不为世所用的人或自谦无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