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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适的送别诗《送李侍御赴安西》,高适在创作的过程中都想了些什么?

2020-07-24 高适的诗 高适的诗有哪些 高适著名的诗

唐代的边塞诗是一绝,虽然汉代亦是开疆扩土,但吃亏在语言形式还没有完全成熟,给后人留下来的传奇记录远远没有唐代的撼人心魄。说起汉代,我们可能说到李广、卫青、霍去病,这是几个一直被用到现在的英雄。说到汉代古诗,最著名的就是古诗十九首,这些与唐代的盛况是完全比不了的。

虽然唐代的人喜欢称自己为汉,《长恨歌》的开头就是“汉皇重色思倾国”,又或是“汉家山东二百州,千村万落生荆杞”,“汉家大将西出师”的形容,似乎暗示了唐代的人是以汉朝为自己的价值导向的。然而在诗的发展上,唐朝却领先了汉朝很多很多。

唐代的诗人有抱负,喜欢为国尽忠,或是持政一方,或者剑指万里。去过边塞的诗人很多,不由的也将唐诗的格局往上拔了几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唐朝的边塞诗派。

边塞诗派中比较著名的有高适、岑参、王昌龄等等,其他处在盛唐的著名诗人也或多或少的去过或者知道边塞,写过关于边塞的诗,比如王维的千古名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由此我们知道边塞在唐代诗人心中的地位是非常高的,毕竟那里是一个男人实现自己志向和梦想的地方。今天的这首诗是一个还未曾有机会去边塞的人送别即将去安西都护府建功立业的朋友,作者是后来名声很大的高适。

下面来看看高适的送别诗原文。

送李侍御赴安西

唐代:高适

行子对飞蓬,金鞭指铁骢。

功名万里外,心事一杯中。

虏障燕支北,秦城太白东。

离魂莫惆怅,看取宝刀雄!

这首五律一共只有40个字,却包含了作者完整而复杂的心路历程。具体高适在创作的过程中都想了些什么,我们具体来看。

即将远行的朋友与飞蓬相对,金鞭指着骏马,飒飒生风。

王维的诗中出现过“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这里的飞蓬大概和征蓬是类似的东西,是去到边塞必备的阻隔风沙的衣物。铁骢指的是青黑色交杂的马匹,金鞭与青黑色形成极为鲜明的对比,自己熟悉的朋友也带上了让自己羡慕不已的飞蓬,戎装披挂即将去成就自己的事业功名。诗人在第一句就给了我们一个很完整,也很鲜明的画面。

第二句的气势更加雄浑,格局也更加的高远,从眼前所见想到了万里之外的边塞。我们所要求取的功名俱在万里之外,你就先行一程,待我随后赶上吧,所有的交情和心事都融进眼前这一杯酒中,喝完这杯酒,我们还要继续为各人的抱负和光明的前程而努力奋斗。

第三句则是针对朋友的具体情况发出的议论。遮虏障是汉代李陵与匈奴对战时的遗存,远在燕支山以北,而诗人的朋友要去的安西比这还要遥远,这五个字承接上一句,功名在万里之外,“男儿本自重横行”!

太白峰之东的秦城则是朋友家眷所在,也就是他的牵挂所在,这两地之间山水迢迢,相隔万里。在古代,遥远的距离意味着太多的不确定,而其中复杂的情感引出了本首诗的最后一句,是高适对朋友的劝慰之词。

离别时刻不要觉得惆怅啊,且看腰间的宝刀如何在边疆称雄!

这一联的情感转换简直是绝唱,从上一句的殷切劝勉,不加任何铺垫的过渡到“看取宝刀雄”这样壮怀激烈的豪言壮语,胸中的热血仿佛在一瞬间被点燃,宝刀也随着主人的兴奋绽放出了光芒。

想来高适的朋友见到了这首诗,胸中一定充满了万丈豪情。而高适仅仅是送朋友去边塞已经是如此激昂,当他有一天亲身走进边塞建功立业的时候,情感自然是要比现在还要壮阔的。

高适是诗人的同时也是政治家,甚至是军事家,胸中怀着极致的浪漫,也装着为国为民的豪情,我想这就是边塞的魅力所在,也是盛唐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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