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言 lì yán
(1)著作前用来说明体例的语言文字範例 fàn lì
(1)可以仿效的事例;典范的例子事例 shì lì
(1)有代表性的,可以作为例子的事情律例 lǜ lì
(1)法律和判例。补充成文法律的犹太口传法律或成文和口传法律的总称或任何特别法律,或法律古抄本说明的总体律例馆 lǜ lì guǎn
清代官署名。顺治二年始设;乾隆七年隶刑部。掌修法令,刊定条式颁行。每经五年汇辑编排,称小修;满十年,重新补充删减,定为宪典,颁行全国,称大修。此外,兼掌稽核各司案件。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一》。説例 shuō lì
序言。章炳麟《文学说例》:“今为説例,率取文学与雅故神恉相关者,观其会通,都为一牒,以俟达者云尔。”夏丏尊叶圣陶《文心》九:“说例相当于序文,是编辑者的公开宣言,怎么会有了毛病。”个例 gè lì
个案的意思,一般是数量很少,与大部分情况不同。开例 kāi lì
(1)做出没有先例的事情,让别人可以援例编例 biān lì
宋朝主要的法律形式和立法活动,是指对皇帝和中央司法机关发布的单行条例,或审判的典型案例加以汇编,前者称为“条例”或“指挥”,后者称为“断例”。例词 lì cí
拿这个词来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