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三门峡市委、灵宝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进一步推动市委巡察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现就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安排改革工作
市委巡察办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巡察办主任作为“一把手”亲自研究部署改革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及改革有关重要内容,各巡察组组长具体落实改革工作,巡察办1名副主任具体抓改革工作,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负责改革日常事务,形成了有计划、有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面推进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分步实施,重点改革事项稳步推进
市委巡察办根据年初制定的巡察工作计划,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有步骤的开展巡察工作,重点改革事项稳步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担的重点改革事项:深化政治巡察,探索开展“机动式”巡察,健全完善巡察督查制度。
(二)推进举措:
1.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督查工作。督查工作紧盯巡察
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刚性。各巡察组突出工作重点,严格对照巡察报告、问题清单逐项对表核查,重点对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机制性漏洞是否有效填补、整改措施是否起到成效等几方面进行分析研判,督促被巡察单位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力推动我市巡察整体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2.积极探索“一托二”巡察模式。推动巡察工作在面上铺开,扩大巡察影响力,有效利用巡察资源,节约行政成本,积累巡察工作经验。
3.在脱贫攻坚领域开展专项巡察督查。
4.在综合治税领域开展专项巡察督查。
(三)完成情况:
1.巡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2月13日——2月24日,组织五个巡察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对11个单位进行巡察督查。3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要闻栏目大篇幅刊登了题为《巡察在基层:河南灵宝开展巡察“回头看”》的新闻;3月2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廉政要闻栏目大篇幅刊登了题为《确保督促问题整改,杀好回马枪》的新闻,对我市巡察督查工作进行了报道,扩大了巡察工作社会效应。
2.首次开展“一托二”巡察。2017年3月9日——4月20日,市委五个巡察组开始进驻10个市直单位开展巡察工作,是我市首次采用“一托二”的模式开展巡察。巡察工作开始前,选择了10个市直单位,并从巡察专业人才库中抽调10名工作人员,充实到5个巡察组中。目前首次“一托二”巡察工作已结束,5个巡察组的巡察报告和问题线索已书面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正准备问题线索移交。
3.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从5月份起,到7月底结束,从市直单位抽调10名科级干部,从优秀人才库抽调10名业务骨干成立10个巡察督查小组,经过严格的业务培训,深入到该市15个乡镇和涧东、涧西区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巡察。专...
查看更多为加强幼儿园管理,题高安全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和谐的园环境。我园长期以来把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抓平时,重细节。根剧上级指示精神,我幼儿园对食堂食榀安全工作崭开了全体、任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视食堂食榀安全工作。
本学期初,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新增了蒸饭器、熱风偱环消毒柜,成立以园长为首的食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要求幼儿园后勤人员题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真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培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确保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健全卫生、食榀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
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疚制度,责任到人,搞好食榀卫生宣传,由教师对食堂工作人员做评优,做到奖惩分明。
四、把好四个关,杜绝食务中毒事故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公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48小时食榀留样工作。
(2)、把好消毒关。全部的餐具、用具都用严格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员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榀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关,保证放毒现像发生。
五、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坚持按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规范化管理幼儿园食堂。
六、存在问题
食堂墙面墙群没有到顶,有待解决。
总之,我们一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励,把食堂食榀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我校及时召开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会议,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作出了专门部署,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常见食物中毒及其预防知识,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保证每位学生能够健康成长为工作重心,加强了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的安全意识,营造了食品卫生安全在我身旁的浓厚氛围。现将我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食品安全。
1、成立以刘校长为首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狠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提高了广大师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从严要求,严防死守,杜绝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
2、加强宣传,学校利用校园广播在全校师生中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并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和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文件精神,从而增强了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忧患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了对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来约束从业人员的行为,保证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
二、落实到位,全面检查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一开学,学校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到医院进行了一次全面健...
查看更多拥有知识改变命运,拥有理想改变态度,在街头巷尾,各式各样的口号随处可见。口号是一种感性的表达方式能够唤起人们内心深处的激情,口号让团队成员更加关注细节。根据您的需求编辑已经为您整理了一份食品安全法标语的全面资料,我觉得这篇文章对我们的思维方式有很大的启示推荐给你们!
1、食品安全无小事,依法维权当卫士。
2、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
3、诚信立业、守法经营。
4、未成年学生法律教育要制度化、规范化!
5、我入院,ta门诊,你犯罪,请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
6、真情315,365天放心好食品!
7、全社会都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8、食品安全法,民以食为天,食以你为准。
9、食品安全高压线,胡乱添加必触电。
10、餐饮健康不迷茫,食品安全法导航。
11、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确保食品安全。
12、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13、想吃就吃,吃得安心。
14、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全力打造安全温暖的大山。
15、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执政为民理念、依法行政理念、依法维权理念!
16、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期待;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守望。
17、学法知法守法,珍爱生命健康。
18、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神圣职责。
19、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
20、食品安全不用愁,专项法律解您忧。
21、食品安全很重要,人命关天要维权。
22、食品安全法,连着你我他。
23、食品质量有问题,维权只需315。
24、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心愿;
25、学好食品安全法,舌尖苍蝇一起打!
26、食安山东,法治先行。
27、让我们吃的更放心、安心。
28、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查看更多食品安全法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行为规范。~~你也在参考这方面的句子吗?编辑花时间特意编辑了食品安全法标语20条,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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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成年学生法律教育要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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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全社会都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11、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
12、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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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课件
一、前言
食品安全是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由于我国食品行业的迅猛发展,各种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给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了极大威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应运而生,为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制定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其中就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食品安全法概述
1.立法背景
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和2013年的“地沟油”事件等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反感和不满,我们的政府也在这种压力下开始了食品安全立法工作。2015年4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配套的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具有振奋人心的意义。
2.立法目的
食品安全法的制定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稳定发展。其中,重点是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监管部门和消费者之间的和谐合作。
3.法律内容
食品安全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基本安全制度——规范和管理从生产到销售的所有环节,建立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2)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理隐患问题;
(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行业进行全面风险评估,确保食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4)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实现从食品生产到消费的全程追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
三、食品安全法的保障措施
1.加强药品监督
药品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药品监管体系和执法力度是保障民众健康安全的必要手段。优化药品注册审评流程,实现从源头上杜绝药品生产的问题,标本兼治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措施。
2.完善食品追溯制度
食品追溯制度是食品安全的核心内容,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保障手段。全程追溯制度要求对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环节的所有细节进行记录和检测,随时向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提供有关信息。
3.促进食品质量安全
不断加强对食品生产和经营的监督和检查,对不合规的产品严厉惩罚,同时支持和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提高食品质量与安全标准。
四、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效果
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我国食品安全市场的规范化,保障了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
五、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制定和实施,确保了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在制定食品安全法的过程中,人们也意识到食品安全难以完全依靠法律手段来维护,市场、企业和科技等其他因素的综合作用也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们要继续努力,让食品安全法真正发挥作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更加安全和健康。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五条 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修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制定。
新食品安全法修改的五大亮点:
亮点一: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果蔬茶叶
在农药管理上,新版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运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增加了: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对剧毒、高毒农药严厉监管的决心。
亮点二: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防病治疗功能
针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宣传中存在的问题,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亮点三: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焦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法律特别强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亮点四: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
如今网购已成为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1.85万亿元,其中网络食品交易324亿元,保健食品约40亿元。但网购回来的食品有问题该怎么办? 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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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最新处罚标准: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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