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民国时期的才子,不得不说到徐志摩,说到徐志摩,一定要谈论一下他的爱情,徐志摩是一个天生浪漫的人,他写的诗深入人心,浪漫多情,徐志摩的爱情也是一波三折,感情经历非常丰富,可以出本书了,一起来看看民国才子徐志摩的爱情故事吧。
徐志摩的爱情
在徐志摩的爱情故事里,一共有三个女性。
1.张幼仪
第一个是张幼仪,这是一个典型的爸爸妈妈包揽型婚姻,也是徐志摩一生中真正意义上的婚姻。因为他和张幼仪才真正具有家的概念——上有高堂,下有子女,中有世人的普遍认可。从常人的眼光来看,他们俩的的婚姻应该算是圆满的。虽说是包揽婚姻,可他们的联系却非同小可。特别是他们离婚之后所坚持的那种深沉的友谊,更是在当今敞开的年代也是难能可贵的。
不过,有着圆满婚姻的徐志摩和张幼仪最终是离婚了。因为徐志摩的理想是:"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仅有之魂灵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徐志摩觉得这个婚姻,虽然是个好婚姻,却仅仅是个婚姻而已。而不是他想要的爱情。
2.林徽音
徐志摩有了第二个女性:林徽音。这是导致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的原因之一。据说《再别康桥》即是为她所做。徐志摩认为他有幸而找到了他的"仅有之魂灵伴侣",所以,他离了婚,要找他的"魂灵件侣"去了。可不幸的是,林徽音却并不是徐志摩那一类人,她是那种为婚姻而婚姻的那类。
对她来说,婚姻比爱情重要。林徽音并不想为爱情做什么,她不想介入徐志摩的婚姻(这是为婚姻做出超卓贡献者),所以她挑选了离开徐志摩,并在爸爸妈妈的安排下,与徐志摩的恩师的儿子定下了婚约。或许他们的爱情如故(徐志摩身后,林徽音哭得最为悲切。),可林徽音却挑选了婚姻,并没有挑选爱情。这天然也在常理之中。挑选爱情而放弃婚姻的,古往今来,都是稀有之物。徐志摩的"仅有之魂灵伴侣"的愿望看来是还没有实现了。这令立志寻觅爱情(而不是婚姻)的徐志摩万分的苦楚。他还得继续寻觅他的"仅有之魂灵伴侣"。
3.陆小曼
所以出现了他生命中的第三个女性:陆小曼。陆小曼与徐志摩可以说是志同道合:相同有着对爱情的共同追求。陆小曼的老公可以说也是一个相当超卓的老公,作为婚姻的角色,无疑也是最称职的了。这从他同意离婚这件事上就可看出一二。在那个年代,肯放另有所爱的妻子出去的男人并不多见。我记得陆小曼恳求他老公同意离婚时的说话是这样说的:"我现已把生命的躯壳给了你,你就让我活一回吧。"(大意如此)最终陆小曼活了:她总算离婚成功。这回,徐志摩可算是完成了平生夙愿了。并重行了时人不认可、电视观众却欢欣鼓舞的婚礼,婚姻和爱情总算合而为一了。
这是多少人朝思暮想的故事结局啊!然而,快乐好像依然为时尚早:因爱情而成的婚姻却并不幸福。浪漫与现实总是相距甚远的。陆小曼改动不了她好玩、浪费的性情。徐志摩因她而与爸爸妈妈不好、因她的浪费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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