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在定语的后面。
a)定语和中心词之间是一般的修饰关系:铁~纪律。幸福~生活。
b)定语和中心词之间是领属关系:我~母亲。大楼~出口。
c)定语是人名或人称代词,中心词是表示职务或身份的名词,意思是这个人担任这个职务或取得这个身份:谁~介绍人?
d)定语是指人的名词或人称代词,中心词和前边的动词合起来表示一种动作,意思是这个人是所说的动作的受事:开他~玩笑。找我~麻烦。
2.用来构成没有中心词的“的”字结构。
a)代替上文所说的人或物:这是我~,那才是你~。菊花开了,有红~,有黄~。
b)指某一种人或物:男~。送报~。我爱吃辣~。
c)表示某种情况、原因:大星期天~,你怎么不出去玩儿玩儿?。无缘无故~,你着什么急?
d)用跟主语相同的人称代词加“的”字做宾语,表示别的事跟这个人无关或这事儿跟别人无关:这里用不着你,你只管睡你~去。
e)“的”字前后用相同的动词、形容词等,连用这样的结构,表示有这样的,有那样的:推~推,拉~拉。说~说,笑~笑。大~大,小~小。
3.这个用法限于过去的事情。
4.用在陈述句的末尾,表示肯定的语气:这件事儿我知道~。
5.用在两个同类的词或词组之后,表示“等等、之类”的意思:破铜烂铁~,他捡来一大筐。老乡们沏茶倒水~,待我们很亲热。
6.用在两个数量词中间。
a)表示相乘:这间屋子是五米~三米,合十五平方米。
b)表示相加:两个~三个,一共五个。
1.真实;实在:~当。~确。
2.“的”字在口语中一般读阴平(dī)。
箭靶的中心:目~。无~放矢。众矢之~。
(外)“的士”(出租车)的省称:打~。~哥(称男性出租车司机)。
助词
(1) 用在定语后,表示词与词或短语之间的修饰关系 。如:红色的气球;小小的进步
(2) 用在定语后,表示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的领属关系 。如:中国的水稻;农民生活的提高
(3) 〈代〉附着在词或短语之后,构成“的”字结构,代替所指的人或物。如:卖菜的;吃的
(4) 助词。“的”字前后用相同的动词、形容词等,连用这样的结构,表示有这样的,有那样的。如:推的推,拉的拉
(5) 用在谓语动词后面,强调这动作的施事者或时间、地点、方式等。如:谁买的书?;他是昨天进的城;我是在预售处订的票
(6) 用在两个同类的词或词组之后,表示“等等、之类”的意思。如:破铜烂铁的,他捡来一大筐
(7) 用在陈述句的末尾,表示肯定的语气。如:这件事儿我是知道的
(8) 用在两个数量词中间
(9) 表示相乘。如:这间房子是五米的三米,合十五平方米
(10) 〈方〉表示相加。如:两个的三个,一共五个
(11) 同“得”,后面带补语
那知进了园门,园子里已结坐的满满的了。——《老残游记》
(12) 同“地”(
)。用在状语后,表示状语和中心词之间的修饰关系(13) 另见
副词
(1) 确实;实在
不因霜叶辞林去,的当山翁未觉秋。——秦观《淮海集》
(2) 又如:的对;的据(真凭实据);的觉(果然;的确);的是(的确是)
(3) 必定;一定 。如:的决(处决;处斩);的的(特意)
(4) 另见
名词
(1) (形声。本作“旳”,从日,勺声。本义:鲜明、明亮的样子)
(2) 箭靶的中心目标。如:众矢之的;有的放矢
(3) 鲜明的样子
朱唇的其(语气词)若丹。——战国楚· 宋玉《神女赋》
(4) 另见
暂无详细释义
的【午集中】【白部】 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丁歷切,丁入聲。《說文》明也。《徐曰》光的然也。《博雅》白也。《玉篇》遠也,明見也。《中庸》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註》表見也。《史記·司馬相如·上林賦》皓齒粲爛,宜笑的皪。《註》鮮明貌。《書·徐陵傳》的的宵烽。
又《增韻》實也。《魏志·崔林傳》各國遺子來朝,林恐或非眞的。《南齊書禮志》泛之爲言,無的之辭。《宋史·歐陽修傳》的的有表證。
又《正韻》端的也。
又指的要處也。
又《玉篇》射質也。《正韻》射侯之中。《前漢·鼂錯傳》矢道同的。《註》射之準臬也。《荀子·勸學篇》質的張而弓矢至焉。《註》質,射侯也。的,正鵠也。
又平的,縣名。《前漢·地理志》屬靑州。
又婦人面飾曰的。《王粲神女賦》施華的兮結羽儀。《仙經》鮑姑以艾灼龍女額,後人效之,謂之龍的。《集韻》作䵠。
又蓮子曰的。《爾雅·釋草》其實蓮,其根藕,其中的。《註》的,蓮中子也。《集韻》通作菂。
又馬名。《易·說卦》其於馬也爲的顙。《註》額有白毛,今之戴星馬。《爾雅·釋畜》作馰。
又《集韻》胡了切,音皛。亦蓮子也。
又叶丁藥切,當入聲。《詩·小雅》發彼有的,以祈爾爵。《傳》發,發矢。的,質也。
又叶之若切,音灼。《潘岳·芙蓉賦》丹輝拂紅,飛鬚的。斐披赩赫,散煥熠爚。
又楊愼曰:的,音灼。婦人以點飾額也。《史記·五宗世家程姬註》的,以丹註面,婦人有月事,妨于進御,難于自言,故點的以見。○按《釋名》以丹注面曰勺。勺,灼也。謂有月事者注面,灼然爲識,是的、勺同爲一字。《說文》本作的。《類篇》或作。《音學五書》的字在入聲,則當入藥,音都略切。轉去聲,則當入嘯,音都料切。後人誤音爲滴,轉上聲爲底。宋人書中凡語助皆作底,無的字。
又今人小的字,亦當作小底。如宋史內班小底,遼史承應小底之類是也。
勺【卷十四】【勺部】
挹取也。象形,中有實,與包同意。凡勺之屬皆从勺。之若切
(勺)枓也。二字依玄應書卷四補。木部枓下云勺也。此云勺、枓也。是爲轉注。考老之例也。考工記。勺一升。注曰。勺、尊斗也。斗同枓。謂挹以注於尊之枓也。士冠禮注亦云。尊斗、所以酒也。今皆譌尊升。不可通矣。詩。酌以大斗。毛云。長三尺。謂其柄。所㠯挹取也。所以二字依息夫躳傳顏注補顏之訓詁多取諸許也。挹者、抒也。勺是器名。挹取者、其用也。刪所以、則體用溷矣。象形。中有實。與包同意。外象其哆口、有柄之形。中一象有所盛也。與包同意、謂包象人褢子。勺象器盛酒漿。其意一也。李陽冰曰。勺从?裹之?。失之。勺象張口。豈同弇口哉。此字當依考工記上灼反、中庸市若反、篇、韵時灼市若切。大徐之若切。非也。今俗語猶時灼切。二部。俗作杓。凡勺之屬皆从勺。
共8笔
的ノ
丨
ㄱ
一
UNICODE编码:U+7684, 十进制:30340, 二进制:0111011010000100, UTF-8:E7 9A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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