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僧珍无私注释
1、既至:指回故乡做官。
2、荷:承受
3、无以:没有什么
4、常分(fèn):固定的职业。分:职业,职分。
5、叨越:非分占有。
6、肆:店铺。
7、督邮:官名,汉代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兼管司狱讼捕等事,唐以后废止。
8、廨:官府的房子,即“官署”。
9、私:偏爱,偏私。
10、荷:担负,承受。
11、汝:你。
12、咸:都。
13、益:对…有益。
14、临:靠近
15、导从卤簿:由侍从开路,自己跟随。卤簿:侍从。
吕僧珍无私译文
吕僧珍当官,不徇私情。他的侄子把贩卖葱当作职业,在吕僧珍回到故乡做官时,就放弃贩葱业想求他在州里做官。吕僧珍说:“我承受国家重大的任务,没有什么可以用来报效的。你们本来有正当的职业,怎么可以胡乱请求得到不该得的职份呢?你只应当赶快回到葱店里。”吕僧珍老家住在市北,前面建有督邮的官署,乡人都劝他迁移官署来扩建住宅。吕僧珍恼怒地说:“督邮,是官府的房子,从建造以来就一直在这里,怎么可以搬迁它来扩大我私人的住宅呢?”他姐姐嫁给于氏,住在市西,小屋面临马路,又混杂在各种店铺中间,吕僧珍经常引带着侍从到他家,并不觉得辱没了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