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焚房契注释
1。儋:今广东儋县
2。居:居住
3。阳羡:古地名
4。倾囊:用尽钱财
5。第:大宅院
6。尝:曾经
7。闻:听见
8。扉:门
9。自若:像平常一样
10。故:原因
11。不肖:不成器
12。居:住处
13。故:旧的,原来的
14。是:这
15。还:归还
16。翌日:第二天
17。还:返回
18。竟:最终
19。索:取
20。妪:妇女,多指年老的妇女。
苏东坡焚房契译文
苏东坡从儋县向北回来,选择住在阳羡,邵民瞻给他推荐了一套价值五十万铜钱的房子,苏东坡用尽身上所有的钱刚能买下,后来他选择了个吉利的日子住入新家。他曾经与邵民瞻在月下散步,偶然到了一个村子,听到有个老妇人哭得很伤心,便推开门进去,苏东坡看见老妇人仍然在自顾自地哭泣。苏东坡问她哭泣的原因,老妇人说:“我有一套房子,世世代代传了几百年,但是我的儿子不成材,卖给了别人,现在我搬到这儿来了,住了百年的旧房子永远没了,怎能不痛心?”于是苏东坡问她的那套房子在哪儿,正是苏东坡买的房子。苏东坡多次安慰她说:“你的房子是我买的,不用太悲伤,现在我把屋子还给你。”苏东坡随即叫人拿来买房的凭据,当着老妇人面前烧了。第二天叫老妇人的儿子接他母亲回到原来的住所,最终竟然不索取所花之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