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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中

(945—1013)宋京兆人,字得中。太宗太平兴国八年进士。累官太常博士,曾表陈时政利害,序王霸之略,得太宗嘉赏。历知曹、解、颍、蔡四州。恬于荣利,好吟咏,每游山水,留题自称“岩夫民伯”。善修养之术,奉命参预校定《道藏》。官终判太府寺。善书札,行笔尤工,多构新体。好古勤学,多藏古器、名画。有集。

人物履历

1982.09——1984.07,在河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学习 1984.07——1988.12,任河南省公安厅刑侦处侦察员 1988.12——1992.05,任河南省公安厅刑侦处科员 1992.05——1994.07,任河南省公安厅刑侦处副科级侦察员 1994.07——1996.09,任河南省公安厅刑侦处正科级侦察员 1996.09——1998.06,任河南省公安厅办公室调研室副主任 1998.06——1999.02,任河南省公安厅办公室调研室主任 1999.02——2002.01,任河南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 2002.01——2003.10,任河南省公安厅第十二处处长(期间在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挂职锻炼,任副区长) 2003.10——2008.10,任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08.10——2013.07,任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正厅长级,其间:2013年03月至2013年07月主持河南省公安厅全面工作) 2013.07——2013.08,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安徽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2013.08——2013.10,任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安徽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3.10——2013.11,任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安徽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安徽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2013.11——2015.01,任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安徽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安徽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武警安徽省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15.01——,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安徽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安徽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武警安徽省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任免信息

2013年08月02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李建中为安徽省公安厅厅长。 2013年11月,兼任安徽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年01月15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表决,决定任命李建中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分管公安工作。同时还兼任安徽省公安厅厅长。 中共河南省委第九届委员会委员(2011年10月至2013年7月)

工作分工

负责公安、国家安全、司法、信访、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司法厅、信访局、监狱管理局。 联系武警、法院、检察院。

  • 《白鹤山》
    玉箫峰下仙君宅,一树岩花几百春。当日会稽王内史,如何不见竹间人。
  • 《春尽偶书七言四韵奉承采览》
    粉闱丹地白头深,书殿分廊寓直人。不怕花枝惊老眼,可无诗句送残春。因嗟红影随风去,犹为青丛绕槛频。
  • 《澹山岩》
    常思羽衣人,宅此岩崖傍。通大道,玄关掩中黄。古朴宫殿,偃亚松桂香。洞户漏夕月,木罅生阳。叠齿上层
  • 《奉酬杨少监见寄退居遣兴之什》
    贤哲道相扶,经纶本近侍。风云如有会,霄汉宁无志。月窟桂抱林,粉闱丹漆地。一何华组束,而谓浮名遂。
  • 《福圣观》
    永怀间访道,斗上上仙居。瀑水磬声外,桂花林影疏。山名孙绰赋,观额葛玄书。已负秋来约,诛茅兴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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