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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梁传
《谷梁传》  成公  九年
谷梁赤

一、九年,春,王正月,杞伯来迎叔姬之丧以归。

夫无逆出妻之丧而为之也。

二、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

三、公至自会。

四、二月,伯姬归于宋。

五、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

致者,不致者也。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如宋致女,是以我尽之也。不正,故不与内称也。逆者微,故致女详其事,贤伯姬也。

六、晋人来媵。

媵,浅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以伯姬之不得其所,故尽其事也。

七、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

八、晋人执郑伯。

九、晋栾书帅师伐郑。

不言战,以郑伯也。为尊者讳耻,为贤者讳过,为亲者讳疾。

十、冬,十有一月,葬齐顷公。

十一、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庚申,莒溃。楚人入郓。

其日,莒虽夷狄,犹中国也。大夫溃莒而之楚,是以知其上为事也。恶之,故谨而日之也。

十二、秦人、白狄伐晋。

十三、郑人围许。

十四、城中城。

城中城者,非外民也。

一、九年,春,王正月,杞伯来迎叔姬之丧以归。

夫无逆出妻之丧而为之也。

二、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

三、公至自会。

四、二月,伯姬归于宋。

五、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

致者,不致者也。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如宋致女,是以我尽之也。不正,故不与内称也。逆者微,故致女详其事,贤伯姬也。

六、晋人来媵。

媵,浅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以伯姬之不得其所,故尽其事也。

七、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

八、晋人执郑伯。

九、晋栾书帅师伐郑。

不言战,以郑伯也。为尊者讳耻,为贤者讳过,为亲者讳疾。

十、冬,十有一月,葬齐顷公。

十一、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庚申,莒溃。楚人入郓。

其日,莒虽夷狄,犹中国也。大夫溃莒而之楚,是以知其上为事也。恶之,故谨而日之也。

十二、秦人、白狄伐晋。

十三、郑人围许。

十四、城中城。

城中城者,非外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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