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tè chú míng
釋義:唐代對官吏的罷免處分。比除名輕。唐律除名者六年後聽再錄用,特除名者三年後可敘官,再錄用時降原有官品兩級。宋沿唐制。
用法提示:理解「特除名」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⒈ 唐代對官吏的罷免處分。比除名輕。 唐律除名者六年後聽再錄用,特除名者三年後可敘官,再錄用時降原有官品兩級。 宋沿唐制。
引《唐律·名例三·除名者》:「若本犯不至免官,而特除名者,敘法同免官例。」
《宋史·刑法志二》:「熙寧二年,內殿崇班鄭從易母、兄俱亡於嶺外,歲餘方知,請行服。 神宗曰:『父母在遠,當朝夕爲念。經時無安否之問,以至踰年不知存亡邪?』特除名勒停。」
特除名是什麼意思?
唐代對官吏的罷免處分。比除名輕。唐律除名者六年後聽再錄用,特除名者三年後可敘官,再錄用時降原有官品兩級。宋沿唐制。
特除名怎麼讀?
特除名的拼音是tè chú mí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