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註音:ㄓㄨㄥ ㄏㄨㄚˊ ㄖㄣˊ ㄇ一ㄣˊ ㄍㄨㄥˋ ㄏㄜˊ ㄍㄨㄛˊ ㄇ一ㄣˊ ㄈㄚˇ ㄊㄨㄥ ㄗㄜˊ
拼音:zhōng huá rén mín gòng hé guó mín fǎ tōng zé
釋義: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同日公佈,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九章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基本原則、公民(自然人)、法人、民事法律行爲和代理、民事權利、民事責任、訴訟時效、涉外民事關係的法律適用等。
用法提示: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是什麼意思?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同日公佈,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九章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基本原則、公民(自然人)、法人、民事法律行爲和代理、民事權利、民事責任、訴訟時效、涉外民事關係的法律適用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怎麼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拼音是zhōng huá rén mín gòng hé guó mín fǎ tōng z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