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ǔ wén
釋義:1.指史官。 2.主持考試。 3.用以稱主考官。 4.掌管文書;撰擬文稿。 5.用以稱掌管文書的人員。 6.謂詩文不直陳而用比興。 7.法律用語。舊時訴訟判決書上記載判決結論的第一段文字。
用法提示:理解「主文」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例句參考:我們在主文件上加了幾條附文。
⒈ 指史官。
引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史傳》:「軒轅之世,史有倉頡。主文之職,其來久矣。」
⒉ 主持考試。
引五代王定保《唐摭言·通榜》:「貞元十八年, 權德輿主文。」
⒊ 用以稱主考官。
引唐黃滔《翰林薛舍人啓》:「滔伏以十一日纔除主文。」
宋吳自牧《夢粱錄·諸州府得解士人赴省闈》:「如卷子考中,發過別房覆考,如稱衆意,方呈主文。」
⒋ 掌管文書;撰擬文稿。
引《紅樓夢》第十五回:「﹝旺兒﹞急忙進城,找着主文的相公,假託賈璉所囑,修書一封,連夜往長安縣來。」
《醒世姻緣傳》第十七回:「憑那些六房書辦胡亂主文,文書十件上去,倒有九件駁將下來。」
⒌ 用以稱掌管文書的人員。
引清王應奎《柳南隨筆》卷五:「前明之季,吾邑有張景良者,少爲巡捕衙書佐長,而從人幕中爲主文。」
⒍ 謂詩文不直陳而用比興。參見「主文譎諫」。
引章炳麟《序<革命軍>》:「嗟乎!世皆嚚昧而不知話言,主文諷切,勿爲動容。」
朱自清《經典常談·詩經》:「不直陳而用譬喻叫『主文』,委婉諷刺叫『譎諫』。說的人無罪,聽的人卻可警誡自己。」
⒎ 法律用語。舊時訴訟判決書上記載判決結論的第一段文字。
法律上判決文的第一段,記載判決結果與適用的法律。
1. 權力或財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腦: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財物的人)。當家作主。
2. 舊時臣子稱君王,下級稱上級,僕人稱家主:君主。主上。
3. 對事物的意見或認爲應當如何處理,決定:主張。主見。主意。主義。
4. 對事物有決定權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權(一個國家的獨立自主的權力)。
5.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將()。
6. 預示:早霞主雨。
7. 舊時爲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8. 基督教、伊斯蘭教對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創始人的稱呼。
9. 姓。
(1)(名)文字;記錄語言的符號:中~。
(2)(名)文章;作品:美~。
(3)(名)文言:半~半白。
(4)(名)指社會發展到較高階段表現出來的狀態:~化|~明|~物。
(5)(名)舊時指禮節儀式:虛~|繁~縟節。
(6)(名)非軍事的(跟『武』相對):~職|~武雙全。
(7)(名)古時稱在身上、臉上刺畫花紋或字:~身|~了雙頰。
(8)(舊讀wèn)掩飾:~過飾非。
(9)(名)關於讀書人的:~人。
(10)(名)姓。
(11)(量)一文不值。
(12)(形)柔和;不猛烈:~雅|~火。
(13)(形)自然界的某些現象:天~|水~。
主文是什麼意思?
1.指史官。 2.主持考試。 3.用以稱主考官。 4.掌管文書;撰擬文稿。 5.用以稱掌管文書的人員。 6.謂詩文不直陳而用比興。 7.法律用語。舊時訴訟判決書上記載判決結論的第一段文字。
主文怎麼讀?
主文的拼音是zhǔ wén。
主文怎麼造句?
我們在主文件上加了幾條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