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詞的註音:ㄓˊ ㄘˊ
拼音:zhí cí
釋義:猶立論。
用法提示:理解「執詞」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⒈ 猶立論。
引田北湖《與某生論韓文書》:「愈固弗習二氏之書,尤未聞君子之道,故執詞發難,局蹙不寧。」
(1)(動)拿着:~筆|~鞭。
(2)(動)執掌:~教|~事|~政。
(3)(動)堅持:~意。
(4)(動)執行:~法。
(5)(動)〈書〉捉住:戰敗被~。
(6)(名)憑單:回~。
(7)(名)姓。
(1)(名)語言中最小的有意義的能自由運用的單位:~語。
(2)(名)說話或詩歌、戲劇、文章中的語句:歌~。
(3)(名)一種長短句押韻的詩體;由五、七言詩和民歌發展而成。形成於唐代;盛行於宋代。
執詞是什麼意思?
猶立論。
執詞怎麼讀?
執詞的拼音是zhí c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