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pāi mài hé tong
釋義:依我國《拍賣法》第三條1的規定,所謂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
用法提示:理解「拍賣合同」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1)(動)用手掌拍打:~打|~手。
(2)(動)浪濤衝擊:驚濤~岸。
(3)(名)(~子、~兒)拍打東西的用具:蠅~兒。
(4)(名)(~子)音樂中;計算音樂歷時長短的單位:合~|節~。
(5)(動)拍攝。
(6)(動)發(電報)等。
(7)(動)〈口〉拍馬屁:溜鬚~馬。
(1)(動)拿東西換錢(跟『買』相對):把餘糧~給國家。
(2)(動)爲了自己出賣祖國或親友:~國|~國求榮。
(3)(動)儘量用出來;不吝惜:~勁兒|~力氣。
(4)(動)故意表現在外面;讓人看見:~功|~弄。
(5)(量)舊時飯館中稱一個菜爲一賣:一~炒腰花。
拍賣合同是什麼意思?
依我國《拍賣法》第三條1的規定,所謂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
拍賣合同怎麼讀?
拍賣合同的拼音是pāi mài hé t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