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ǜ lìng gé shì
釋義:中國隋唐時期法律的基本表現形式。
用法提示:理解「律令格式」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⒈ 唐代法律的表現形式。律是當代法典,規定罪名和刑罰;令是皇帝的命令,規定貴賤等級等重要制度;格是規定官吏的辦事規則;式是規定官署通用的文件程式。律、令創始於秦代,格、式創始於東魏、西魏,至唐代四種並行。
引《新唐書·刑法志》:「唐之刑書有四,曰:律、令、格、式。令者,尊卑貴賤之等數,國家之制度也;格者,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也;式者,其所常守之法也。凡邦國之政,必從事於此三者。其有所違及人之爲惡而入於罪戾者,一斷以律。」
(1)(名)法律;規則:定~|規~|紀~。
(2)(名)我國古代審定樂音高低的標準;把樂音分爲六律和六呂;合稱十二律。
(3)(名)舊詩的一種體裁:五~|七~。
(4)(動)〈書〉約束:~己甚嚴。
(5)(Lǜ)姓。
1. 上級對下級的指示:命令。法令。朝(zhāo)令夕改。
2. 古代官名:縣令。令尹。尚書令。
3. 使,使得:令人興奮。
4. 時節:時令。節令。
5. 美好,善:令名。令辰。令聞(好名聲)。
6. 敬辭,用於對方的親屬或有關係的人:令尊。令堂。令岳。令郎。令愛。
7. 短的詞調(diào ),散曲中不成套的曲(多用於詞調、曲調名):小令。如夢令。
律令格式是什麼意思?
中國隋唐時期法律的基本表現形式。
律令格式怎麼讀?
律令格式的拼音是lǜ lìng gé sh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