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wǔ wén wǎng fǎ
釋義:玩弄文辭,巧用法令,以達到邪惡的目的
用法提示:理解「舞文枉法」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稽查書辦,沒有一個不~。 ★清·李綠園《歧路燈》第一百六回
玩弄法規條文,曲解法紀本意,以行奸私。《歧路燈.第一○六回》:「稽查書辦,沒有一個舞文枉法。」也作「舞文巧法」。
1. 按一定的節奏轉動身體表演各種姿勢:舞蹈。舞技。舞姿。舞會。舞劍。舞女。舞曲。舞臺。
2. 耍弄:舞弊。舞文弄墨。
(1)(名)文字;記錄語言的符號:中~。
(2)(名)文章;作品:美~。
(3)(名)文言:半~半白。
(4)(名)指社會發展到較高階段表現出來的狀態:~化|~明|~物。
(5)(名)舊時指禮節儀式:虛~|繁~縟節。
(6)(名)非軍事的(跟『武』相對):~職|~武雙全。
(7)(名)古時稱在身上、臉上刺畫花紋或字:~身|~了雙頰。
(8)(舊讀wèn)掩飾:~過飾非。
(9)(名)關於讀書人的:~人。
(10)(名)姓。
(11)(量)一文不值。
(12)(形)柔和;不猛烈:~雅|~火。
(13)(形)自然界的某些現象:天~|水~。
舞文枉法是什麼意思?
玩弄文辭,巧用法令,以達到邪惡的目的
舞文枉法怎麼讀?
舞文枉法的拼音是wǔ wén wǎng f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