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贓拿賊的註音:ㄅ一ㄥˋ ㄓㄨㄛ ㄋㄚˊ ㄗㄟˊ
拼音:bìng zāng ná zéi
詞性:成語
釋義:行跡露敗,當場人髒俱獲。
用法提示:理解「併贓拿賊」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併贓拿賊」可按成語使用,寫作時要注意它和前後詞語的搭配是否自然。
行跡露敗,當場人贓俱獲。元.孟漢卿《魔合羅.第四折》:「今日個併贓拿賊更推誰,你剗地硬抵著頭皮兒對。」也作「並贓拿敗」。
1. 合在一起:併攏。合併。兼併。
2. 一齊,平排着:並駕齊驅。並重(zhòng )。並行(xíng )。
3. 連詞,表平列或進一層:並且。
4. 用在否定詞前,加強否定的語氣,表不像預料的那樣:並不容易。
(名)通過不正當的途徑獲得的財物:賊~|分~|官~|物~|~款。
併贓拿賊是什麼意思?
行跡露敗,當場人髒俱獲。
併贓拿賊怎麼讀?
併贓拿賊的拼音是bìng zāng ná zé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