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bù lì
釋義:1.清代中央各部據以辦事的常例成規。
用法提示:理解「部例」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⒈ 清代中央各部據以辦事的常例成規。
引清王韜《尚簡》:「故吾嘗曰:吏胥所據之部例,士子所習之時文,皆可盡付之祝融虐燄中而後大快也。」
(1)(名)部分:內~。
(2)(名)某些機關的名稱或機關企業中按業務而分的單位:外交~|門市~。
(3)(名)軍隊(連以上)等的領導機構或其所在地:司令~。
(4)(名)指部隊。
(5)(動)〈書〉統轄;統率:所~。
(6)(量)用於書籍、影片等:兩~字典。
(7)〈方〉(量)用於機器或車輛:兩~汽車。
(8)姓。
(1)(名)(~子)用來幫助說明或證明某種情況或說法的事物:舉~|~證。
(2)(名)從前有過;後來可以仿效或依據的事情:援~|先~|史無前~。
(3)(名)調查或統計時;指合於某種條件的事例:病~。
(4)(名)規則;體例:條~|~外。
(5)(名)按條例規定的;照成規進行的:~會|~行公事。
部例是什麼意思?
1.清代中央各部據以辦事的常例成規。
部例怎麼讀?
部例的拼音是bù l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