闢官的註音:ㄆ一ˋ ㄍㄨㄢ
拼音:pì guān
釋義:1.聘用官吏。
用法提示:理解「闢官」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⒈ 聘用官吏。
引宋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七:「孫仲益書數百字詆之,以爲無此事, 南豐雖嘗預修《英宗實録》,未久即去,且南豐自爲吏屬,烏有闢官之理。」
1.透徹:精~。透~。
2.駁斥或排除(不正確的言論或謠言):~謠。~邪說。
3.法律;法:大~(古代指死刑)。
(1)(名)政府機關或軍隊中經過任命的、一定等級以上的公職人員;在我國現多用於軍隊和外交場合。
(2)(形)舊時稱屬於政府的或公家的:~辦|~費。
(3)(形)公共的;公用的:~大道|~廁所。
(4)(Guān)姓。
(5)(名)器官:五~|感~。
闢官是什麼意思?
1.聘用官吏。
闢官怎麼讀?
闢官的拼音是pì guā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