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e jué
釋義:1.舊律﹐受杖刑﹐按判定數施行﹐謂之的決。亦泛指定罪。
用法提示:理解「的決」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⒈ 舊律,受杖刑,按判定數施行,謂之的決。亦泛指定罪。
引《金史·逆臣傳·紇石烈執中》:「執中怒,毆傷移剌保,詔的決五十。」
《元典章·戶部·課程》:「失覺察者,的決笞五十。」
明餘繼登《典故紀聞》卷十五:「婦人犯笞杖並徒罪者,例俱單衣的決。」
《西遊記》第九二回:「帶他上金平府見那刺史官,明究其由,問他個積年假佛害民,然後的決。」
清黃六鴻《福惠全書·刑名·問擬》:「軍職正妻,例難的決之人,及婦人有力者,爲贖罪。」
處決。
1.用在定語的後面。
a)定語和中心詞之間是一般的修飾關係:鐵~紀律。幸福~生活。
b)定語和中心詞之間是領屬關係:我~母親。大樓~出口。
c)定語是人名或人稱代詞,中心詞是表示職務或身份的名詞,意思是這個人擔任這個職務或取得這個身份:誰~介紹人?
d)定語是指人的名詞或人稱代詞,中心詞和前邊的動詞合起來表示一種動作,意思是這個人是所說的動作的受事:開他~玩笑。找我~麻煩。
2.用來構成沒有中心詞的「的」字結構。
a)代替上文所說的人或物:這是我~,那纔是你~。菊花開了,有紅~,有黃~。
b)指某一種人或物:男~。送報~。我愛吃辣~。
c)表示某種情況、原因:大星期天~,你怎麼不出去玩兒玩兒?。無緣無故~,你着什麼急?
d)用跟主語相同的人稱代詞加「的」字做賓語,表示別的事跟這個人無關或這事兒跟別人無關:這裏用不着你,你只管睡你~去。
e)「的」字前後用相同的動詞、形容詞等,連用這樣的結構,表示有這樣的,有那樣的:推~推,拉~拉。說~說,笑~笑。大~大,小~小。
3.這個用法限於過去的事情。
4.用在陳述句的末尾,表示肯定的語氣:這件事兒我知道~。
5.用在兩個同類的詞或詞組之後,表示「等等、之類」的意思:破銅爛鐵~,他撿來一大筐。老鄉們沏茶倒水~,待我們很親熱。
6.用在兩個數量詞中間。
a)表示相乘:這間屋子是五米~三米,合十五平方米。
b)表示相加:兩個~三個,一共五個。
1.真實;實在:~當。~確。
2.「的」字在口語中一般讀陰平(dī)。
箭靶的中心:目~。無~放矢。衆矢之~。
(外)「的士」(出租車)的省稱:打~。~哥(稱男性出租車司機)。
(1)(動)決定:表~|判~|猶豫不~|一~雌雄。
(2)(副)一定(用在否定詞前面):~不退縮|~無異言。
(3)(動)決定最後勝敗:~賽|~戰。
(4)(動)執行死刑:槍~|處~。
(5)(動)決口:潰~。
的決是什麼意思?
1.舊律﹐受杖刑﹐按判定數施行﹐謂之的決。亦泛指定罪。
的決怎麼讀?
的決的拼音是de ju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