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爭的註音:ㄍㄡˋ ㄓㄥ
拼音:gòu zhēng
釋義:互相爭執。
用法提示:理解「構爭」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⒈ 互相爭執。
引胡漢民《粵漢鐵路商辦問題之未解決》:「故即區區一鐵路商辦問題,而民與政府乃須日構爭而無寧息。」
⒉ 搆爭:相爭。
引明李贄《戰國論》:「此如父母臥病不能事事,羣小搆爭,莫可禁阻。」清俞正燮《癸巳類稿·臺灣府屬渡口考》:「荷蘭既得地,即數數與日本搆爭。」
(1)(動)構造;組合:~圖|~詞。
(2)(動)結成(用於抽象事物):虛~。
(3)(名)指文藝作品:佳~。
(4)ɡòu見「楮」。
1. 力求獲得,互不相讓:爭奪。競爭。爭長論短。
2. 力求實現:爭取。爭氣。爭勝。
3. 方言,差,欠:總數還爭多少?
4. 怎麼,如何(多見於詩、詞、曲):爭不。爭知。爭奈。
構爭是什麼意思?
互相爭執。
構爭怎麼讀?
構爭的拼音是gòu zhē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