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複議
英文名:reconsider
詞性:動詞
拼音:fù yì
詞性:動詞
釋義:複議 fùyì(1) 重新討論已做決定的事 英 reconsider
用法提示:理解「複議」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複議」可按動詞使用,寫作時要注意它和前後詞語的搭配是否自然。
複議
(1) 重新討論已做決定的事
⒈ 再議;對已做出決定的事重新討論。
引清黃六鴻《福惠全書·刑名·釋死罪之不同》:「院司成招具題,法司復議,奏請已定,但令監候秋後處決。」
鄒韜奮《事業管理與職業修養》十:「再退一步說,在當時雖認錯,雖已接受領導機構的決議,事後忽然發現自己並沒錯,還可以向負責人及領導機構提出理由,要求複議。」
對已經決定的事再提出來討論。
如:「這個案子仍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有必要再提出複議。」
複議是什麼意思?
複議 fùyì(1) 重新討論已做決定的事 英 reconsider
複議怎麼讀?
複議的拼音是fù yì。
複議怎麼造句?
複議期間,被申請迴避的人員,不停止參與本案的工作。
複議的近義詞有哪些?
複議的近義詞有再議、能做、仗勢、古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