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科的註音:ㄈㄚˊ ㄎㄜ
拼音:fá kē
釋義:1.科舉時代對犯規者停止其考試的一種處分。
用法提示:理解「罰科」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⒈ 科舉時代對犯規者停止其考試的一種處分。
引明沉德符《野獲編·科場一·順天解元》:「萬曆三十八年庚子,第一名趙維寰,浙江平湖人,以文章被參。禮部覆試,罰科。」
凡會試已中之卷,復經磨勘察出有犯規之處,則罰停殿試一科或二科。
(動)處分、懲處:~款。
(1)(名)學術或業務的類別:~目|文~|理~|牙~|眼~。
(2)(名)行政機關或某些機構的行政部門按工作性質分設的單位:祕書~|財務~。
(3)(名)生物學上指同一目的生物按照彼此相似的特徵再分爲若干羣;每一羣叫一科。如松柏目有松科、杉科、柏科等。
(4)(動)〈書〉判定(刑罰):~以罰金。
(5)(名)古裝戲曲劇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動作時的用語;如笑科、飲酒科等。
罰科是什麼意思?
1.科舉時代對犯規者停止其考試的一種處分。
罰科怎麼讀?
罰科的拼音是fá k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