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mài lǚ fēn xiāng
詞性:成語
釋義:典出三國魏曹操《遺令》:'餘香可分與諸夫人,不命祭。諸舍中無所爲,可學作組﹑履賣也。'後因以指死者臨終前對妻妾的留戀。
用法提示:理解「賣履分香」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賣履分香」可按成語使用,寫作時要注意它和前後詞語的搭配是否自然。
⒈ 後因以指死者臨終前對妻妾的留戀。
引典出三國魏曹操《遺令》:「餘香可分與諸夫人,不命祭。諸舍中無所爲,可學作組、履賣也。」
清蒲鬆齡《聊齋志異·祝翁》:「人當屬纊之時,所最不忍訣者,牀頭之暱人耳;苟廣其術,則賣履分香,可以不事矣。」
袁枚《隨園詩話》卷九引戴喻讓《臨漳曲》:「賣履分香兒女情,讀書射獵英雄氣。」
賣履分香是什麼意思?
典出三國魏曹操《遺令》:'餘香可分與諸夫人,不命祭。諸舍中無所爲,可學作組﹑履賣也。'後因以指死者臨終前對妻妾的留戀。
賣履分香怎麼讀?
賣履分香的拼音是mài lǚ fēn xiā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