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物的註音:ㄌ一ˋ ㄨˋ
拼音:lì wù
釋義:按規定發給的錢物。
用法提示:理解「例物」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⒈ 按規定發給的錢物。
引宋李綱《建炎進退志總敘下》:「盜賊強壯不能還業者甚衆,乘此遣使四路,優給例物以招募之,新其軍號,勒力部伍。」《續資治通鑑·宋仁宗慶曆二年》:「詔從琦請,簡陝西弓手,悉刺面充保捷指揮,仍給例物。」
(1)(名)(~子)用來幫助說明或證明某種情況或說法的事物:舉~|~證。
(2)(名)從前有過;後來可以仿效或依據的事情:援~|先~|史無前~。
(3)(名)調查或統計時;指合於某種條件的事例:病~。
(4)(名)規則;體例:條~|~外。
(5)(名)按條例規定的;照成規進行的:~會|~行公事。
(1)(名)東西:~品|寶~。
(2)(名)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對的環境:~議。
(3)(名)內容、實質:言之有~。
例物是什麼意思?
按規定發給的錢物。
例物怎麼讀?
例物的拼音是lì 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