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ì kān
釋義:1.宋元公文書用語﹐猶言查﹐按查。 2.考覈;查考。 3.猶對質﹐當面對證。
用法提示:理解「契勘」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⒈ 宋元公文書用語,猶言查,按查。
引宋蘇軾《應詔論四事狀》:「契勘熙寧四年以後至元豐八年登極大赦以前,人戶積欠,共計五萬三百餘萬貫。」
《宣和遺事》後集:「牌使至五國城,宣北國帝敕曰:『契勘皇后趙氏已廢爲庶人,賜死。今瓜歐妻趙氏,是庶人親妹……並令賜死。』」
《元典章·戶部四·婚禮》:「中書戶部:契勘人倫之道,男女婚姻爲大,據各處見行禮數,事深不一……省部公議得,今後但爲婚姻議定,寫立婚書文約明白。」
⒉ 考覈;查考。
引宋朱熹《答周叔謹書》:「所示仁説,差勝往時,但所引熹説,亦有誤字處,恐又錯認了,更略契勘爲佳。」
宋吳聿《觀林詩話》:「《西京雜記》雲:『以酒爲書滴,取其不冰;以玉爲研,亦取其不冰。』 賀方回詞雲:『羅帷映月,玉研生冰。』似失契勘。」
清惲敬《<堅白石齋詩集>序》:「六義附性情而各見於詩,雖合古今而契勘之,何虞乎蹈襲,何畏乎規摹哉!」
⒊ 猶對質,當面對證。
按查、考覈。宋.蘇軾〈應詔論四事狀〉:「臣近契勘杭州自承上件指揮以來,以產當酒者,計一千四百三十三戶」。
契勘是什麼意思?
1.宋元公文書用語﹐猶言查﹐按查。 2.考覈;查考。 3.猶對質﹐當面對證。
契勘怎麼讀?
契勘的拼音是qì kā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