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uǒ shì
釋義:1.亦作"所是"。凡事,事事。元曲習見。 2.指某一件事,這件事。
用法提示:理解「所事」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例句參考:爺爺退休了,也並不在家飽食終日,無所事事。
1.亦作"所是"。凡事,事事。元曲習見。 2.指某一件事,這件事。
⒈ 亦作「所是」。凡事,事事。 元曲習見。
引元馬致遠《漢宮秋》第二折:「他諸餘可愛,所事兒相投。」
元李行道《灰闌記》第四折:「他買下了衆街坊,所事兒依隨,官吏每更不問一個誰是誰非,誰信誰欺。」
《雍熙樂府·鬥鵪鶉·香閨理髮》:「花月貌人間第一,所是兒風流旖旎。」
《警世通言·金明池吳清逢愛愛》:「那女兒所事熟滑。」
《二刻拍案驚奇》卷三:「那翰林生得儀容俊雅,性格風流,所事在行,諸般得趣,真乃是天上謫仙,人中玉樹。」
⒉ 指某一件事,這件事。
引《水滸傳》第六四回:「﹝關勝﹞道:『我們被擒在此,所事若何?』」
《水滸傳》第七三回:「太公接見,問道:『好漢,所事如何?』」
清秋瑾《醜奴兒》詞:「沉沉所事掛胸懷,劃遍爐灰,倚遍廊迴:盼煞音書雁不來。」
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黃花岡之役·廣州三月二十九革命之前因後果》附《溫生才擊孚琦》:「紀元前之二年,海內外黨員紛集香港、廣州,分頭努力所事。」
凡事、事事。
1.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2.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3.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4.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領的部隊)。所謂(a.所說的;b.某些人所說的,含不承認意)。無所謂(不關緊要,不關心)。所有。各盡所能。所向無敵。有所不爲而後可以有爲。
5. 用在動詞前,與前面的「爲」或「被」字相應,表示被動的意思:爲人所敬。
6. 姓。
1.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事情。事件。事業。
2. 變故:事故(出於某種原因而發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傷等)。事端。
3. 職業:謀事(指找職業)。
4. 關係和責任:你走吧,沒你的事了。
5. 辦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兒,還得另找出路。
6. 做,治:不事生產。無所事事。
7. 服侍:事父母。
所事是什麼意思?
1.亦作"所是"。凡事,事事。元曲習見。 2.指某一件事,這件事。
所事怎麼讀?
所事的拼音是suǒ shì。
所事怎麼造句?
爺爺退休了,也並不在家飽食終日,無所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