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ěn pàn tīng
釋義:舊時高等、地方和初級審判廳的通稱。
用法提示:理解「審判廳」時,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動作或狀態,再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舊時高等、地方和初級審判廳的通稱。
⒈ 舊時高等、地方和初級審判廳的通稱。 清朝末年設大理院爲最高審判機關,在京師及各省、府、縣分設高等、地方和初級審判廳,審理刑事、民事案件。北洋軍閥政府沿襲清制,各地仍設審判廳。
審判廳是什麼意思?
舊時高等、地方和初級審判廳的通稱。
審判廳怎麼讀?
審判廳的拼音是shěn pàn tī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