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主
(1) 物【hao86.com好工具】资或物品所有者,一般指被盗窃或遗失的财物的拥有者
⒈ 对物品拥有所有权的人。
引《隋书·张虔威传》:“虔威尝在涂,见一遗囊,恐其主求失,因令左右负之而行。后数日,物主来认,悉以付之。”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七回:“那醎水妹表明他不见了物主,送来存放待领的话。”
王西彦《乡下朋友》:“两个挑夫停歇在那里等候物主。”
物权所属的人,财物拥有者。
(1)(名)东西:~品|宝~。
(2)(名)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议。
(3)(名)内容、实质:言之有~。
1.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
2.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
3.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
4.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5.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
)。6. 预示:早霞主雨。
7.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8.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9.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