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ㄊ一ㄢ ㄗㄨㄛˋ ㄓ ㄏㄜˊ
天(好工具hao86.com)作之合
(1) 上天成全的婚姻,用来祝颂婚姻美满
⒈ 本谓文王娶大姒为上天所赐。因用作称颂婚姻美满之词。
引《诗·大雅·大明》:“文王初载,天作之合。”
毛传:“合,配也。”
明朱鼎《玉镜台记·下镜》:“以表妹之貌,配温嶠之才,真为天作之合。”
《儿女英雄传》第十二回:“竟是天作之合的一段好姻缘。”
老舍《四世同堂》五五:“他觉得这个婚姻实在是天作之合,不可错过。”
婚姻是天意撮合的。多用为新婚贺词。《诗经.大雅.大明》:「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载,天作之合。在洽之阳,在渭之涘。」《儿女英雄传.第一二回》:「那张姑娘方才听你说来,竟是天作之合的一段姻缘。」后指自然形成的伙伴。《儒林外史.第七回》:「年长兄,我同你是天作之合,不比寻常同年弟兄。」
(1)(名)头顶。
(2)(名)天空:~边。
(3)(名)顶部的;凌空架设的:~窗。
(4)(名)一昼夜二十四小时的时间;有时专指白天:今~。
(5)(名)一天的某一段时间:天不早啦。
(6)(名)季节:春~|三伏~。
(7)(名)天气:阴~。
(8)(名)天然的;天生的:~资|~才。
(9)(名)自然界:~灾。迷信的人指自然界的主宰者;造物者:~意。迷信的人指神佛仙人所住的地方:~堂|归~。
1.劳动;劳作:精耕细~。~息制度。
2.起:振~。枪声大~。
3.写作;作品:著~。佳~。
4.假装:~态。装模~样。
5.当作;作为:过期~废。
6.进行某种活动:同不良倾向~斗争。自~自受。
7.同“做”。
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之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5. 代词,这,那:“之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7. 往,到:“吾欲之南海”。
1. 闭,对拢:合眼。合抱。珠连璧合。貌合神离。
2. 聚集:合力。合办。合股。合资。
3. 不违背,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相应或相符:合格。合法。情投意合。
4. 应该:合该。合当。“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时而作”。
5. 总共,全:合家欢乐。
6. 计,折算:合多少钱。
7.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