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条约的注音:ㄊ一ㄢ ㄐ一ㄣ ㄊ一ㄠˊ ㄩㄝ

拼音:tiān jīn tiáo yuē
释义: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美、俄分别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6月在天津签订。主要内容为:增开汉口、九江、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到内河自由航行;外国人可到内地游历、通商,传教士可入内地传教;外国可派公使进驻北京,...
用法提示:理解“天津条约”时,先看它在句子中表示的人、事物、动作或状态,再结合上下文判断具体含义。
天津条约是什么意思?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美、俄分别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6月在天津签订。主要内容为:增开汉口、九江、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到内河自由航行;外国人可到内地游历、通商,传教士可入内地传教;外国可派公使进驻北京,...
天津条约怎么读?
天津条约的拼音是tiān jīn tiáo yu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