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一ˊ ㄕㄨㄛ
结构:遗(半包围结构)说(左右结构)
⒈ 前人遗留下来的学说、见解等。
引宋苏辙《和子瞻监试举人》:“传家足坟史,遗説本精约。”元刘因《<庄周梦蝶图>序》:“虽然, 周已矣,其遗説,亦其梦中之一栩栩也。”清恽敬《二集目录》:“后进之士窃圣人遗説,规而画之,睇而斵之,於是经义与文集并为一物。”
⒉ 指前人遗漏而未曾阐述过的见解。
引宋郑友贤《<孙子十家注遗说>序》:“顷因餘暇,抚武之微旨,而出於十家之不解者,略有数十事,託或者之问,具其应答之义,名曰《十註遗説》。”
1.遗失。
2.遗失的东西:路不拾~。
3.遗漏:~忘。补~。
4.留下:~迹。~憾。不~余力。
5.专指死人留下的:~容。~嘱。~著。
6.排泄大小便或精液(多指不自主的):~矢。~尿。~精。
1. 用话来表达意思:说话。说明。演说。解说。
2. 介绍:说合(a.从中介绍;b.商议;c.说和。“合”均读轻声)。说媒。
3. 言论,主张:学说。著书立说。
4. 责备:数说。
5. 文体的一种,如韩愈的《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