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阐明义理的事例。
引晋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其经无义例,因行事而言。”
《魏书·张吾贵传》:“三旬之中, 吾贵兼读杜服,隐括两家,异同悉举。诸生后集,便为讲之,义例无穷,皆多新异。”
⒉ 著书的主旨和体例。
引唐刘知几《史通·六家》:“太原王劭又録开皇、仁寿时事编而次之,以类相从,各为其目,勒成《隋书》八十卷。寻其义例,皆準《尚书》。”
宋赵与时《宾退录》卷五:“唐五代史书皆公( 欧阳修 )手所修,然义例絶有不同者。”
清方宗诚《<桐城文录>序》:“余编《桐城文録》,义例多与存庄手订。”
著书的主旨和体例。
1.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正义。义不容辞。义无反顾。仗义直言。
2.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义举。义务。义愤。义演。见义勇为。
3. 情谊:义气。恩义。义重如山。
4. 意思,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意义。含义。释义。微言大义。
5. 指认为亲属的:义父。
6. 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义齿。义肢。
7. 姓。
(1)(名)(~子)用来帮助说明或证明某种情况或说法的事物:举~|~证。
(2)(名)从前有过;后来可以仿效或依据的事情:援~|先~|史无前~。
(3)(名)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事例:病~。
(4)(名)规则;体例:条~|~外。
(5)(名)按条例规定的;照成规进行的:~会|~行公事。